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部门: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彭伟同志任狮岭镇综合保障中心七级职员;
黄伟锋同志任狮岭镇综合保障中心八级职员;
王嘉文同志任狮岭镇综合保障中心九级职员;
黄晓凤同志任狮岭镇综合保障中心九级职员;
徐颜儿同志任狮岭镇综合保障中心九级职员;
卢宗埠同志任狮岭镇综合保障中心普工;
陈伟忠同志任狮岭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七级职员;
邵智桃同志任狮岭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七级职员;
薛志佼同志任狮岭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九级职员;
朱秀梅同志任狮岭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九级职员;
李佐红同志任狮岭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九级职员;
刘巧珍同志任狮岭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九级职员;
陈月映同志任狮岭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九级职员;
李婷婷同志任狮岭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九级职员;
杨锦正同志任狮岭镇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八级职员;
武宗辉同志任狮岭镇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八级职员;
江彩霞同志任狮岭镇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九级职员;
高志辉同志任狮岭镇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九级职员;
刘金权同志任狮岭镇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九级职员;
张锐鸿同志任狮岭镇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九级职员;
罗沁同志任狮岭镇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九级职员;
郑振能同志任狮岭镇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九级职员;
刘建国同志任狮岭镇农村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中心九级职员;
宋秀萍同志任狮岭镇农村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中心九级职员;
宁琳同志任狮岭镇农村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中心九级职员。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21年6月起计算,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单位撤销自然免除。
中共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委员会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