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三)《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规定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局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之日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四)监督渠道:电话:020-36821081。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政府信息公开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单位 |
一级 | 二级 |
1 | 组织机构 | 领导分工 | 局领导职务、工作分工 | 办公室 |
2 | 机构职能 | 本局总体情况的概要介绍 | 办公室 |
3 | 联系方式 | 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 | 办公室 |
4 | 规范性文件 |
| 上级部门制定的本局负责执行的及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如配套有解读文件,一并公开。 | 制定规范性文件的部门 ;上级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对口部门公开 |
|
5 | 行政执法 |
| 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处罚事项 | 政策法规科(审批管理科)、执法监察科 |
6 | 办事指南 |
| 对每一个政务服务事项更新办事指南 | 审批管理科、水利管理科、水资源与供水管理科、排水管理科、建设管理科 |
7 | 工作动态 |
| 本局的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自身建设等重要政务、工作的最新动态。 | 办公室 |
8 | 财政预决算 |
| 本局及直管单位年度部门预算、决算信息 | 计划财务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