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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花都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4MB2D26433N/2024-00008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花都区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3-12-27
名称: 中共广州市花都区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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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花都区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1-09  浏览次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0日至5月31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花都区统计局党组进行巡察。2023年7月11日,区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落实整改责任

  (一)落实主体责任,强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巡察意见反馈会后,局党组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党组会、干部职工会,认真传达学习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自觉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里,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高质量推进。明确局党组对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负总责,成立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相关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每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保证整改有序推进。

  (二)细化整改台账,在巡察整改上集中发力。认真学习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在逐条逐项梳理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局党组制定了《花都区统计局党组落实区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内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整改要求,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三)加强跟踪督导,抓实抓细整改各项工作。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局党组和各责任科室按照整改方案要求,逐条对照检查,逐件研究整改。对照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在认真学习、深入查摆、精心准备的基础上,于7月12日召开局党组会研究通过统计局问题整改方案台账;7月25日召开了落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主动查找问题,深入剖析根源,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对整改工作台账进一步进行完善;8月16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全面梳理巡察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预评估、预验收,确保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对尚未整改到位的,及时弄清原因、细化措施、限时办结,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一个不落、见底清零。10月8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对全部整改问题和整改工作进行梳理,研究审议统计局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报告。

  (四)完善内部制度,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效。在进一步细化整改方案,细化整改台账,对能够立即整改问题在立行立改的同时,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积极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确保已整改的效果和成绩得到长期的巩固。

  二、突出问题导向,确保问题逐项整改

  第一方面问题,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一)关于第一议题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摆在突出位置,把第一议题学习作为局党组会议讨论决策事项、研究部署工作的首要内容,建立局党组理论学习资料库,定期组织集体学习、集中研讨。二是深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广州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思想实际、工作实际集中学习研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统计工作的强大动力。三是落实局党组书记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开展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专题调研。结合主题教育、班子个人学习思考和分管工作,局班子成员制定调研计划,围绕统计工作重点、难点开展调查研究。

  (二)关于建言献策能力弱的问题。结合花都区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和存在困难,用数据说话,提出针对性的发展建议。2023年7-9月,提供区委区政府《花都区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建议》《三季度抓经济指标的工作建议》《规上工业专题分析》《关于提升参与三季度GDP核算相关服务行业经济增长速度的若干建议》《劳动工资指标专题分析》等经济运行调度相关分析材料30余篇;提供重点行业重点指标台账等超60份;提供经济运行调度专班相关资料《2023年1-6月花都区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累计正、负增长重点企业情况表》《2023年1-6月花都区投资正、负增长重点企业情况表》《1-9月批发业情况研判》等40余份,在区委区政府经济运行调度决策中发挥了重要参谋作用。先后4次在区委常委会、区府常务会上专题汇报花都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推进经普工作针对性意见建议19条,均被采纳并予以贯彻落实。

  (三)关于搞“走秀式”调研的问题。一是制定《花都区统计局开展调查研究实施方案》及《花都区统计局调研工作计划》,确定了3项调研课题及牵头领导、负责科室,压实调研工作责任。二是做实调查研究各项具体工作。前期准备阶段通过平台数据、问卷调查等收集相关行业数据进行面上分析;实地调研阶段共选取11家不同行业企业,分11批次开展实地调研,详细了解企业发展面临困难及其诉求;汇总分析阶段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从宏观微观分层次梳理分析,形成3份调研报告。对调研问题的解决分不同层面进行统筹,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三是根据区五经普工作安排,实地调研了13个经普体量较大的村居经普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了《花都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工作调研报告》《花都区农村经济组织集体固定资产情况调查报告》2篇调研成果报告,并呈区领导参阅。

  (四)关于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一是依法依规,严格查处违法行为。对执法检查发现差错率超过10%的4家企业立案查处,严格按照《统计法》《广东省统计局行政处罚减免责清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二是增强执法力量。今年全局新增通过执法证考试并获取证书人员3名,执法证持证人数达到7人,较2022年末增长75%,新调配一名在职在编人员参与法治工作,增强执法力量。三是强化执法业务培训和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局全体法治工作人员参加全市统计执法业务培训,对统计综合执法检查业务流程、文书规范和统计专业检查知识培训等方面进行再学习、再培训,提升执法业务水平。利用年定报培训等时机对往年差错率超10%的企业进行再普法再培训。

  (五)关于执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对相关执法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在执法检查中及时将检查报告提交局党组审议,审议通过后形成报告终稿。二是缩短现场检查与立案时间间距,加快案件办理。2023年共对50家企业开展检查,立案案件4件,结案时间均控制在三个月以内,及时处理率达100%。三是严格落实执法检查询问程序,如实填写询问记录材料。对2023年所有执法检查中的询问程序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按要求落实不在同一时间对2名人员进行询问的规定。四是严格按照执法流程进行行政处理。将行政处罚决定事项列为局工作重要事项,参照局“三重一大”事项内部审批流程执行。五是提高执法业务水平。组织全局7名执法工作人员参加全市统计执法业务培训,参训率达100%。六是充分发挥律师顾问工作机制,建立“区统计局法律顾问事务群”,针对执法过程中的难点、疑点充分交流,确保执法全过程合法合规。七是积极开展法治业务交流,与区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6家企业;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与周边区统计局交流学习执法工作经验,提升统计执法工作水平。

  (六)关于执法文书不合规的问题。一是补充完善案卷资料。对不规范的执法文书根据执法工作实际情况要求相关执法人员对文书进行补签;对2023年的执法检查资料进行全面检查,所有执法文书均有2名执法人员签名;2023年立案案件资料中,案件调查报告已完善案件来源、案件调查经过等内容;案件处理意见审批表按要求补充完善了统计执法人员的意见。二是加强统计业务培训。组织局全体法治工作人员对法律文书及立案、行政处罚流程进行规范化培训,将最新版的统计执法法律文书模板转发全体法治工作人员学习,规范法律文书使用要求。

  (七)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打折扣的问题。一是修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参照相关党内规章制度,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对原制度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确保制度健全,条款完善。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今年组织专题学习6次。结合“三会一课”,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抓好舆论引导。依托政务信息公开网、宣传栏等加强意识形态宣传;今年配合区相关部门参与舆情引导2次。四是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网络安全工作,制定《花都区统计局统计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花都区统计局统计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花都区统计局统计网络安全管理办法》;配合开展“粤盾-2023”网络安全演练;按规定做好计算机、网络设备的配置和管理工作。

  第二方面问题,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八)关于主体责任抓不牢的问题。一是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局党组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细化到各个党支部、各个科室部门。二是明确局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局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发挥头雁效应。党组成员结合工作分工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加强教育管理和风险防控,主动担当落实分管责任。

  (九)关于“一岗双责”压不实的问题。一是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局党组召开2次专题会议,听取局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开展了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局各科室和重要岗位人员查找廉政风险点并进行评估,补充完善个人《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二是落实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组织对区统计局领导班子202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按照区的统一部署,对单位公职人员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严格落实花都区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廉政档案填报工作;安排局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参加区直机关党务工作培训,切实提高党务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能力水平。

  (十)关于监督责任落不细的问题。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制定统计局党内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明确了重点谈心谈话的范围和对象,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全覆盖。二是立即纠正存在问题。对提醒谈话情况登记表补登陪同人员信息,对谈话记录进行补签名。三是从今年4月份开始到年底,安排局从事纪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区纪委监委干部队伍整顿学习教育,提高纪检工作能力。四是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针对巡察整改存在问题的相关责任领导和具体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组织谈话13人次。

  (十一)关于执行上级决策动作迟缓的问题。一是制定《广州市花都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反馈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撰写《花都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反馈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意见的整改工作报告》,向广州市统计局报告整改工作情况。二是落实“7个一”规范化建设工作,根据《广州市花都区统计局关于成立“7个一”规范化建设帮扶小组的通知》成立帮扶小组,加强对镇街基层统计“7个一”规范化建设指导;统筹组织各镇街参与“7个一”规范化建设验收工作,全区除上年评选为先进的3个镇街外,其余7个镇街今年在区级检查中均已达到先进水平,并向省提交相关认定资料。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扎实细致做好2023年万户居民调查工作。配合市统计局精选10个选题作为入户调查课题。加强调查宣传,在《南方+》《今日花都》等官方公众号发布入户调查公告3次,在参与调查的8个社区公告栏、楼堂馆所张贴“致调查户一封信”,在社区电子显示屏、物业服务微信群、楼栋党员服务群发布调查告知书。选聘39名社区工作者,通过集中开展业务培训,提高调查员入户调查效率。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局分管领导开展入户陪访,现场指导业务,当面解决问题,安排专人每日紧盯系统平台进度,做提醒提要求,提前4天完成花都区万户居民入户调查工作。

  (十二)关于超合同范围领取劳务费的问题。一是自查自纠,停发补贴。自查发现存在聘用人员领取督导员劳务费的问题后,召开局务会及时停发。二是强化劳动合同履约执行,明确聘用人员劳动报酬领取范围及数额。在做好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自2020年11月开始全面加强劳动合同的履约执行,由人事部门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明确聘用人员劳动报酬领取范围及数额,未再出现编外人员领取合同范围之外不合理劳务报酬情况。三是加强专项经费使用监管。经费使用部门费用列支前征求财务部门意见,严格按照项目预算及相关规定执行,严禁将项目资金用于规定范围之外,规避财政资金使用风险。

  (十三)关于工会经费收缴审核不严的问题。一是于8月完成全部应补缴工会经费的补缴工作。二是强化工会责任人业务能力提升,安排工会工作人员参加花都区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培训班提升工作能力。三是严格规范我局工会会费收缴行为,做好2023年工会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组织对工会工作和工会经费收缴情况进行自查。四是严格审批。工会活动开展和经费支出均通过集体讨论决定。

  (十四)关于公务车维护费账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花都区统计局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2020年版)》的要求落实政府定点加油规定,强化公务卡加油报销审批,严格凭发票实报实销并上报公务车管理系统。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公务车管理,规范用车审批流程。对租用车辆做到专车专用,按要求安装广州市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信息系统。

  (十五)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组织采购人员学习《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修订完善了《花都区统计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及时发布采购公告和中标公告,严格落实采购预算、采购范围、采购程序要求。二是做实做细各环节采购工作,防止出现采购、签约与验收各环节均由一人负责的问题。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对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组织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梳理,确保固定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三是对巡察发现的未登记的无形资产进行补登并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十六)关于经费支出手续不全的问题。一是严格报销程序。按照财务制度要求强化对原始报销凭证的核实,督促经办人如实填写报销内容和经费来源,所有报销单据要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名。严格落实报销凭证必须经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和局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报销。二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管理教育,树立财务工作无小事的思想,对具体承办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第三方面,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十七)关于党组决策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明确局党组议事决策程序。落实事先告知、充分讨论、末位表态、如实记录等流程。二是做好充分讨论。凡集体研究重要事项要充分发扬民主,局主要领导不事先定调子、不划定框架,班子成员做到就事论事、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三是落实末位表态制度。要求局班子了解熟悉末位表态的程序内容,讨论环节局主要领导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意见,经表决后作出决策。四是纠正非党组成员参与表决的错误做法。今年以来的历次党组会议中,均没有出现非党组成员参与结果表决的情况。

  (十八)关于“三重一大”落实有偏差的问题。一是及时纠正饭堂食材配送协议事项未纳入局党组会议讨论的问题。对现合作供应商食材配送情况进行调查走访,将提供的食材与菜市场价格比对,组织内部征求意见,按照“三重一大”审批流程呈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并按程序与供应商签订食材配送协议。二是对财务和经费支出业务经办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压实资金使用支出环节责任。严格落实经费支出审批手续,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对下拨经费进行研究审核把关。加强对各专业慰问调查户的节日慰问品购买、发放等环节全流程监督,严控资金收支、物资收发方面的廉政风险。

  (十九)关于党建带团建缺位的问题。一是完成团组织的组建。做好与团区委和区直机关团工委事前衔接,协调成立团支部工作事宜,并对团支部书记拟选对象从政治思想、组织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做好综合考评。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开展统计局团支部的组建工作。二是落实团支部日常活动经费,建立完善团支部各项工作制度,为开展团组织相关工作打牢工作基础。三是抓好党团共建。局党组把团支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党建议事日程进行专门部署和安排,制定活动计划,组织团员共同参与党支部的学习教育和各项实践活动。

  (二十)关于保密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落实保密学习教育计划。组织保密人员参加区保密集中教育培训和完成线上保密知识学习,考核成绩全部合格;按规定对1名离岗涉密人员组织保密提醒谈话;组织涉密人员重新填报《涉密人员保密审查表》。二是完成问题整改。按要求配置了保密室涉密计算机红黑电源和主机监控审计系统。三是组织各科室和专业对微信工作群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僵尸”微信群和已经过期限的临时工作群作退群和删除处理,建立完善局微信群工作台账。

  (二十一)关于培养党员不主动的问题。一是加强对非党员干部的教育培养。对全局非党员工作人员进行摸底,摸清年龄结构、个人入党意愿等情况,筛选重点培养对象。将非党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培训计划,组织非党员干部参加党的知识教育学习,7月以来组织非党员干部参加学习教育活动3次。为非党员年轻干部展现能力搭台,安排2名非党员干部到局重点岗位锻炼,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二是严格组织管理工作。做好党员进出单位组织关系的转接,对2名新调入的党员做好组织关系核实及转接工作;对1名新调入单位的预备期党员安排培养联系人,定期开展好预备期的培养教育工作。

  (二十二)关于党建工作制度执行不坚决的问题。一是组织支部委员和党务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熟悉掌握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工作程序和要求。压实分管领导和党务干部工作责任,对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程序和相关材料认真检查把好质量关。二是优化党小组设置。将32名党员划分为3个党小组,方便党小组活动开展。把党性修养好、组织能力强、事业心和责任心强的3名党员骨干选配到党小组组长岗位。将班子成员分别编入各党小组,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引领带动所在党小组抓好学习教育。三是局党支部加强对党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和督促,局党小组的工作逐步规范。

  (二十三)关于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一是补充执法力量。今年新增执法证持证人员3名,全局执法证持证人员达到7人。二是实战培养执法力量。在今年7-8月对22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的过程中,在执法检查队伍中加入有资格并计划参加执法证考试的人员协助参与执法,使其在现场执法中学习经验,提高业务能力。

  (二十四)关于混岗的问题。一是组织局党组成员、组织人事干部学习《关于规范部门(系统)内借用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指引(第一版)》《指引》,掌握参公人员、事业编人员借调的相关工作要求。二是对7名人岗不一致的在职在编人员情况进行梳理,结合个人情况、工作需要和是否存在混岗问题对个别人员工作岗位进行适当调整。明确凡是日常人员岗位轮换、跨科室调动等均需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三是应用好内部轮岗交流机制。结合统计工作任务和统计发展需求,安排新进入单位3名年轻干部在不同的岗位学习和熟悉业务,通过采取多岗位锻炼,提升个人综合统计业务素质。

  (二十五)关于全程纪实材料有纰漏的问题。一是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相关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提醒谈话。二是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最新要求,结合《花都区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指引》,及时掌握全程纪实材料的新变化、新要求。三是对相关在职党员党组织评价的材料重新整理、归档,完善全程纪实材料。

  (二十六)关于人事档案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组织办公室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广东省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办法》等政策文件,掌握档案审核的标准、方法、要求。二是落实管理责任。明确了局分管领导、局办公室主任、档案管理工作具体责任人三级管理工作机制,安排1名在职在编公务员专人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三是组织对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进行全面核查,重点对档案材料中出生年月、学历、任职履历等情况进行核查,确保人事档案资料完备、归档正确。

  三、巩固巡察成效,推动依法治统工作再上新台阶

  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统计局党组以上率下,履责担当,各科室及全体干部职工对号入座,立行立改,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成效,但对标区委的要求还存在差距,还需要进一步强化整改认识、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进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局党组领导班子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队伍管理,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依法治统,坚决把党的建设贯穿于统计事业的方方面面;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两个责任”的落实,切实聚焦主责主业,紧盯统计中心工作和关键环节,强化风险防控,狠抓重点、难点,以实际行动诠释和展现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二)结合主题教育,继续抓好问题整改。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强化理论学习,在深学细照笃行中提高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能力本领,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扎实深入调研,在调查研究中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履职本领、增强责任担当。抓好检视问题整改,发扬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深入查摆不足,抓好突出问题的整改整治。对个别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全部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通过跟踪问效机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取得实效,确保不发生问题反弹。

  (三)加强党组织建设,不断巩固整改成效。抓住基层党支部建设这个根基,通过解决重点问题带动面上工作,解决共性问题化解深层次矛盾,不断巩固巡察整改工作的成果。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在注重治本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适时调整一批与新时代新要求不相适应的制度规定,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实现整改成果的制度化、长效化。

  (四)注重整改成效转换,推进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推进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着力加强统计能力提升,不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强化统计执法监督,不断提升统计执法的公信力;大力推进统计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抓住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这个“关键少数”,打造风清气正、担当勇为的统计队伍,为实现花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统计智慧和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向花都区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反映,电话:36960656,邮箱地址: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14号卫生综合大楼9楼905室。


  中共广州市花都区统计局党组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