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4日至10月21日,区委第六巡察组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巡察。2023年1月29日,区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局党组认为,此次巡察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整改落实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以上率下、全员参与,全面整改巡察组反馈的全部问题。为强化巡察整改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统筹、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二)认真制定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局党组书记主动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认领问题,并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领各自分管领域存在的问题。结合年度民主生活会,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分管区领导列席会议并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了点评,对局下一步整改落实工作提出了要求。局党组按照立行立改和逐项整改的原则,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细化分解任务,将每一个问题落实到每一位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
(三)全力推进整改,狠抓责任落实。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先后4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督促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落实整改任务;召开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就巡察反馈涉及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邀请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到局指导巡察整改工作,并按照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修改完善相关制度规定13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巡察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落实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1)针对化解风险隐患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局党组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统一思想、凝聚意志,进一步提高了局领导班子的政治站位。二是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市工作要求,报请成立区专项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联动协作工作机制,构建全方位的闭环工作机制。三是提前部署应急工作。拟制印发方案通知5份,提前部署应急工作,强调责任担当与落实,畅通区、镇、村三级联动机制。四是推动重点个案化解。指导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帮扶,进一步梳理相关困难情况,开展思想教育。五是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指导基层服务站进一步熟悉工作职责,融合体系建设,常态化推动矛盾化解。
(2)针对双拥创建工作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一是召开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暨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传达学习国家、省、市退役军人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22年度退役军人工作和双拥工作,对2023年度加快推进退役军人工作和双拥工作高质量发展进行部署。二是加强与驻区部队沟通协调,对驻区部队反映的诉求进行解释,部队反馈表示满意。三是召开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镇(街)双拥创建工作职责。四是组织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到驻区部队走访调研,了解部队需求,结合前期收集的地方各部门需部队解决问题,形成军地需求“双清单”。五是对驻区部队和优抚对象进行双拥工作满意度问卷摸底调查,满意度95%以上。六是加强军人军属安置政策宣传,通过走访部队等途径向转业军官、随调家属、转业士官宣传安置政策、流程等。七是全力做好历史遗留问题的矛盾化解。
2.履行退役军人职责不到位。
(3)针对统筹不力问题的整改。一是建立并完善工作运行机制,理清工作思路,压实工作责任,明确牵头部门、配合部门职责,优化工作开展的方式方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二是持续推进治重化积工作,区、局领导亲自督促,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分析动态,落实责任,促进稳定。三是积极拓宽和畅通退役军人诉求表达渠道,依法依规妥善解决合理诉求,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4)针对专项资金使用率低问题的整改。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二是局党组定期听取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要求把握能用尽用的原则,提高专项经费使用率,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三是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广州市花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5)针对尊崇英烈铭记功勋氛围不浓厚问题的整改。一是协调区委宣传部共同编撰《花都英烈》,印发《广州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花都革命烈士陵园》宣传册1000册。二是增设烈士陵园专职讲解员和资料员,进一步收集整理英烈事迹,加强宣传力度。三是做好清明等重大节日期间场地清扫、氛围布置,发动学校、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到陵园祭扫近4.3万人次。
3.管理服务退役军人工作不扎实。
(6)针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二是做好工作规划。制定《2023年度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计划安排表》,按时间节点推进实施。三是开展摸底调研。组织走访社会组织(退役军人企业),开展退役军人就业需求问卷调查;走访各镇(街)摸查自主退役士兵就业情况,摸清退役军人就业需求;调研退役军人创业情况,为遴选优质企业参赛打基础,争取在下届广州市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上获奖。四是大力推荐就业。已举办2期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参加人数和达成意向人数较往年同比增加。同时,常态化通过微信群、网络平台,转发企业招聘信息。五是加强宣传指引。为2023年春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介绍学历提升、申领补贴和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组织退役士兵走进企业参观交流,加大就业指引。六是加强教育培训。完成了2022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推进2023年春季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第一期已于7月12日举办,为期1天;第二期于8月底前举办,计划10天左右,通过培训考试可取得相关技能资格证。
(7)针对抚恤优待金发放跟踪监督有缺失问题的整改。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二是积极开展追缴。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追缴方案,明确追缴工作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目标、时限要求;印发《关于配合落实巡察整改的提醒函》,压实责任、督促镇(街)做好追缴工作。三是完善工作制度。梳理总结优抚安置资金审核发放基本流程20项,修订完善《广州市花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类优抚安置补助经费审核发放流程规范》,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8)针对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推进较慢问题的整改。一是是组织镇(街)分管领导和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召开专题会议,加大优待证宣传力度,为行动不便优抚对象上门办理。二是加快优待证审批速度,申请不通过的及时反馈本人,制卡成功的督促镇(街)及时发卡。三是落实上级要求,此项工作于2023年1月开始转为常态化。
(9)针对军休所服务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二是对军休所一楼活动中心进行了改造升级。三是加强活动中心的管理,设立专人专岗,确保正常工作时间,活动中心有序开放,为军休干部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服务。
4.意识形态工作有欠缺。
(10)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调研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一是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听取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梳理,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督促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全面抓好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和网络安全工作,落实调研制度。三是严格落实全局网络安全责任制,加强网络安全检查,强化网络评论,各科(室)均增设一名网评员,加强对网评员队伍的管理和培训。
(二)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纪律规矩意识不强。
(11)针对超范围定制工作服问题的整改。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二是督促超范围定制工作服装的领导实行全额退款,已全部落实。三是严格执行工作服装制作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12)针对未按规定购买公务用车问题的整改。一是迅速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进一步加强局财务管理和完善规范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广州市花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采购管理制度》,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各项采购业务。四是组织全局人员开展财务及采购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13)针对军休所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准问题的整改。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二是对军休所二楼超面积办公室按照公务人员规定的办公面积进行规范改造。三是重新规划军休所办公场所,规范使用办公空间,对超标办公室面积进行了整改。
(14)针对2020年制作服务手册、政策宣传环保袋未执行政府采购规定问题的整改。一是重新修订《广州市花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采购管理制度》,明确政府采购和自行采购的方式、局采购小组的职责及组成人员、采购流程、有关要求,确保采购业务的规范性。二是督促全局工作人员加强采购工作相关规定的学习,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相关规定,开展各项采购业务工作。
2.廉政风险隐患大。
(15)针对权力运行缺乏制约和监督问题的整改。一是建立完善采购比选制度,制定《花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采购项目比选小组工作方案》,成立局采购项目比选小组,同时由局纪检小组指定1名纪检人员全程监督。二是规范采购工作制度,重新修订《广州市花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采购管理制度》,明确政府采购和自行采购的方式、局采购小组的职责及组成人员、采购流程、有关要求。三是组织采购工作相关规定的学习,树立政策法规意识,提高业务能力素质。
(16)针对2022年军休干部春节慰问品签收手续不齐全问题的整改。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二是找回漏放的签收表放回原始台账。三是重新制定《广州市花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经费开支报销流程,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四是财务分管领导、办公室负责人、局会计加强对报销所提供的证明资料审核把关。
(17)针对采购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的整改。重新修订《广州市花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合同管理制度》,明确本单位合同订立一般程序,要求签订合同前要进行审查,并明确以本局及局属各单位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除法人代表可以直接签订外,经法人授权的受托人也可对外签订合同,受托人行为须对法人及本单位负责并将《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文本的附件。
3.财经制度执行不严。
(18)针对违规报销费用问题的整改。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二是找到原始正式合同放入账本中,到原洗车店出具相关洗车详细证明放入账本中。三是制定了《广州市花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合同管理制度》,明确本单位合同订立一般程序,要求签订合同前要进行审查。四是重新修订了《广州市花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经费开支报销流程,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五是主要领导对经费报销提出具体要求,明确财务分管领导、办公室负责人、局会计加强对报销所提供的证明资料审核把关,督促各部门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各项业务和使用经费。六是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明确洗车、修车必须及时出具凭证资料。
(19)针对报销费用均使用支付证明单作为报销审批表问题的整改。一是重新修订《广州市花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报销流程和完整的报销凭证,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二是将《支付证明单》全部换成《费用报销单》进行报销,并对原凭证全部进行更换。三是局财务分管领导、局办公室落实好审核职责,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照财务规章制度进行开支,从根本上保证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四是局主要领导加强对每笔经费开支的核准审批,定期由局出纳集中办理呈报局长签批报销业务。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管党治党抓得不实。
(20)针对党组决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提醒。二是重新修订党组会相关制度,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抓实讨论环节和表决环节,明确非党组成员的领导干部只参与讨论环节,不参与表决。三是加强会议记录管理,党组书记定期检查党组会议记录情况。四是分管领导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学习了相关文件规定,提高记录人员业务水平。
(21)针对购买公务用车会议纪要涉嫌造假问题的整改。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提醒。二是重新修订《广州市花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会议制度》《广州市花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工作规则》《广州市花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三是局主要领导要求各部门上会前要认真准备、不得仓促上会、不得临时增加议题。四是加强会议记录管理,党组书记定期检查党组会议记录情况。
(22)针对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召开了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就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的问题开展自我批评,并对班子成员提出严肃批评。二是严格审核会议材料。会前,局办公室加强对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材料的收集和初审,党组书记认真审核把关民主生活会会议材料,并对班子成员开展了谈话提醒,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准备。
2.管理监督不到位。
(23)针对纪检力量薄弱问题的整改。一是进一步加强纪检工作,修订完善《广州市花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成立纪检工作小组,由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各党支部纪检委员为组员,开展日常纪检工作。二是调整了局纪检工作经办人。
(24)针对日常监督缺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二是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召开了2023年春节、五一等节前警示教育,并坚持逢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警示教育,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三是对受处分人员进行了教育回访。
(25)针对抓早抓小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谈话提醒计划。根据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要求,研究制定2023年度谈话提醒计划,进一步提高谈话提醒的针对性和约束力。对有违纪苗头的党员干部,实施个别提醒谈话,及时指出问题所在,提出整改意见。二是扎实开展谈话提醒,将谈话提醒列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形式,根据谈话对象和谈话性质,自巡察整改以来,全局已开展了21人次谈话提醒。
3.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
(26)针对党内选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规范党内选举,各党支部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二是组织新一届党支部换届选举。2023年3月27日,召开党员大会,严格按照选举程序进行了新一届党总支部和各党支部换届选举。
(27)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合规问题的整改。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提醒。二是加强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学习,制作了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通过明确流程提高各支部发展党员业务水平,预防程序倒置问题再次出现。三是严格按发展党员程序对4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听取个人思想汇报,并规范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4.干部队伍建设薄弱。
(28)针对领导班子凝聚力不强问题的整改。一是分管区领导结合参加局2022年度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时,对领导班子成员就班子凝聚力问题开展了提醒谈话。二是结合2022年度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开展了谈心,交换意见、统一认识,明确主要领导带好头、在局重大事项问题上加强沟通商量,班子成员摆正位置、做好支持配合,落实好岗位职责。
(29)针对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提醒。二是修订完善《广州市花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流程》,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三是结合2022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存在问题整改,局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学习掌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法规制度,并邀请了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选人用人工作授课培训。四是组织开展全局干部职工选人用人工作调研,进一步了解群众意见建议,并进行教育引导。五是拓宽监督渠道。采取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等多种方式,确保干部监督落到实处。
(30)针对人员统筹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一是清退借调、抽调人员。三是召集镇(街)分管领导和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召开专题会议,督促基层服务站落实在编在岗要求,并向各镇(街)印发《关于配合落实巡察整改的提醒函》。
(31)针对执行工作纪律不严问题的整改。一是压实“一岗双责”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二是加强工作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制定完善规范机关内部管理的措施,印发《广州市花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广州市花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纪律制度》《广州市花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工作纪律检查的规定》。
(四)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面。
(32)针对未按规定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问题的整改。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提醒。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突出政治教育、党性锻炼和思想交流,不断丰富内容,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吸引力和实效性,督促所属党员参加“三会一课”。三是加强党务工作者和支部书记的党务知识培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加大日常管理和检查。四是严格、规范做好会议记录,明确文字会议记录人员,分类整理,做好记录。五是局党总支部加强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
三、用好前期成果,持续抓好后续整改
通过巡察整改,局党组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巩固提升。始终坚持对巡察整改工作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深化巩固整改成果;对已经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严格照章办事,提高制度的严肃性;对未完成的问题,紧盯不放、常抓不懈,着力在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
(二)抓牢主责主业。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反馈问题整改上,全面从严治党,优化内设机构,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抓紧抓实整改,确保整改成效明显。
(三)强化务实担当。把问题整改作为推动局全面工作的重要契机,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更加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勇于担当,开拓创新,不断开创退役军人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向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反映,电话:020—86889775,邮箱地址:花都区紫薇路23号交通运输局大楼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办公室。
中共广州市花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