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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4MB2D283407/2021-00031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花都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1-03-08
名称: 关于花都区优秀文化人才和优秀文艺团队申报办法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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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花都区优秀文化人才和优秀文艺团队申报办法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3-08  浏览次数:-

 

  为建立完善我区常态化文化人才培养扶持机制,提供政策支持、资助扶持、定向培养,根据《花都区优秀文化人才培养扶持三年计划(2020-2022)》,对经选拔认定的花都区优秀文化人才(包括个人和团队),围绕个人(团队)培养计划及项目实施开展课题研究、演出展览、创作采风、调研交流、传播传承、进修培训、专著出版、团队建设、文创产品设计研发等提供必要的资助。

  一、申报条件:

  优秀文化项目带头人

  1.目标任务:从2020年开始,从群众文化、文物博物、图书资料、新闻宣传等中遴选3个优秀文化项目带头人,给予重点培养扶持,3年一个周期进行培养,三年共培养造就9个较高层次的优秀文化项目带头人,引领和带动全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2.申报条件:

  在群众文化、文物博物、图书资料、新闻宣传等领域工作5年以上,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且具备下列条件一项以上:

  1群众文化专业领域:

  ①独立创作、辅导(导演)的大中型新作品,获国家级一等奖1 次或二、三等奖各1 次。

  ②独立创作、辅导(导演)的大中型新作品,获省(部)级一、二等奖各1 次或二等奖3 次。

  ③独立创作的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获国家二等奖以上1 次或三等奖2次。

  ④独立创作的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获省(部)级一、二等奖各1 次。

  ⑤主要参与完成市级以上有较大影响和特色的大型群众文化活动3次,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经专家鉴定认可,并有报刊发表重要文章予以评论、推广。

  2文物博物专业领域:

  ①从事博物馆陈列工作的,能主持陈列布展工作,熟练地完成所承担的任务,能解决陈列业务中的课题。

  ②从事保管工作的,对文物保管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较好地掌握文物科学管理知识和操作技能,能解决保管工作中的问题。

  ③从事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比较丰富的讲解工作经验和技巧,能对不同观众进行准确、生动、深入浅出的讲解,能编写有一定水平的讲解词或业务总结,能主持组织策划具有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

  ④从事文化遗产活化利用方面的,能够结合本地区文物文化特色,主持设计研发文创产品。

  3图书资料专业领域:

  ①主要参与图书资料专业技术开发、文献信息开发、读者服务项目2项,取得较显著效益,经有关专家认可。                   

  ②要参与制定大中型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业务工作标准、规范、规章、规程及业务管理制度,其中3项付诸实施,效果良好。 

  ③业务改革、技术创新方面业绩显著,在同类图书馆中处于领先水平,经专家认可和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推广应用。

  (4)新闻宣传专业领域:

  ①独立创作的新闻作品获得市级一等奖3次,或者省级三等奖2次,或者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1次。

  ②联合(排名第一)创作的新闻作品,获得市级一等奖5次,或者省级三等奖4次,或者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2次。

  ③联合(排名第二和排名第三)创作的新闻作品,获得市级一等奖8次,或者省级三等奖6次,或者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4次。

  ④在国家级新闻或相近的学术刊物发表新闻宣传专业或相近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1篇,或者在省级新闻或相近的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

  3.扶持政策: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统筹安排设立培育扶持优秀文化项目带头人专项,每年给予每个项目3万元的资金支持。资金将通过拨付至项目所在单位,由单位统筹安排给项目使用。

  (二)优秀文艺团队

  1.目标任务:从2020年开始,遴选8个团队3年一个周期进行培养,以培养优秀文艺团队为目标,形成全区文艺领域最活跃的骨干力量。

  2.队伍要求:核心成员不少于5人。年龄不限。

  3.申报条件:

  (1)在花都区发起成立的非营利性文艺团队,有固定的团体名称,并已取得民政部门注册登记证明,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成员相对稳定,人数要求常年保持在10人以上。

  (2)团队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有较强的艺术创作生产能力, 以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民间文艺为主,组团式开展文艺创作、表演、研究等工作。团队带头人具有较高的艺术创作水平,团队骨干成员有一定文艺文化专长。

  (3)常年坚持免费参与区级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公益性文化活动和各类群众文化活动,参加场次不少于10次。

  4.扶持政策: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统筹安排设立培育扶持优秀文艺团队专项,每年给予每个团队7万元的资金支持。

  二、评审机构

  由区优秀文化人才培养扶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奖励、扶持的作品进行评审。

  三、申报程序与要求

  (一)申报优秀文化项目带头人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至评审小组办公室:

  1、《花都区优秀文化人才(个人)推荐表》(可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下载);

  2.有效获奖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3.个人职称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3.申报个人的身份信息(验原件、交复印件);

  4.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申报或优秀文艺团队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花都区优秀文化人才(团队)推荐表》(可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下载);  

  2.申报团队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3.申报团队的人员情况;

  4.申报团队免费参与区级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公益性文化活动和各类群众文化活动不少于10次的证明材料;

  5.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鉴于疫情情况,暂不接受递交纸质材料和面询,所有申报材料以扫描或拍照形式制成电子版放在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申报优秀文化项目带头人+个人姓名]资料打包提交至评审小组办公室邮箱称(文化科@126.com;申报优秀文艺团队的名称为[优秀文艺团队+团队名称]的资料打包提交至文化馆邮箱:hdwhg2000@163.com;初审后再另行通知申报人递交纸质材料复核。

  (四)关于本次扶持申报政策,如有疑问请电询评审小组办公室,优秀文化项目带头人联系人:施小姐,电话:020-36990683;优秀文艺团队联系人:区文化馆阳成,联系电话:020-36833110。

  (五)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3月31日

  

                                                                    广州市花都区优秀文化人才培养扶持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