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书编号 | 被处罚单位(人) | 违反法律条文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1 | 花卫传罚〔2024〕0021号 | 广州市赖锦波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 | 违反《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506-2016)“4.4.5消毒灭菌监测材料:应合法有效,并在有效期内使用”的行为及消毒工作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罚款 | 0.49 | 2024/6/26 | ||
2 | 花卫医罚〔2024〕0022号 | 广州市花都区秀全康华综合门诊部 | 《处方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 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于5月18日及22日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 | 罚款 | 0.1 | 2024/6/25 | ||
3 | 花卫传罚〔2024〕0023号 | 广州花都汉文诊所有限公司 | 《消毒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 | 使用的一次性注射器用后未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罚款 | 0.25 | 2024/6/24 | ||
4 | 花卫传罚〔2024〕0024号 | 广州市花都区浩雅口腔诊所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 | 消毒工作未执行《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506-2016)4.4.4和《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第一部分(GB/T 19633.1-2015)3.5规定:使用过期的医用纸塑包装袋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罚款 | 0.25 | 2024/6/24 | ||
5 | 花卫传罚〔2024〕0026号 | 广州艾华医疗门诊部有限公司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 | 未执行《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第二点第四项、《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310.2-2016)5.8.1.8 e)、《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WS 310.3-2016)4.1.3及《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WS 310.3-2016)4.4.2.3.1的规定,使用过期灭菌效果监测材料及未开展压力蒸汽灭菌器效果生物监测工作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罚款 | 0.25 | 2024/6/24 |
2024年6月24日-6月28日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发布日期:2024-07-01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