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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华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4007515066J/2023-00066 分类: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华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3-07-14
名称: 新华街党工委关于对村(社区)巡察、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三资”管理专项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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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街党工委关于对村(社区)巡察、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三资”管理专项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7-14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区委巡察工作安排,2022年8月22日至10月28日,广州市区级专项巡察第6组对新华街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三资”管理开展了专项巡察,并于2023年1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市委、区委巡察工作安排,2022年7月26日至10月14日,区委第2巡察组配合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新华街新华村、横潭村、新街村、大陵村、三华村、田美村、五华村、莲塘村共8个村党组织开展了联动巡察,并于2023年1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责任,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力有序推进整改。市区级专项巡察第6组、区委第2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新华街党工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牢固树立“抓好整改是尽职、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的理念,坚决贯彻落实市、区领导有关指示要求,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制定《中共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工作委员会落实市区级专项巡察第6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中共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工作委员会落实区委第2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迅速成立以街党工委书记周勇任组长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设在街党政综合办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党工委副书记唐联彬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新华街深入贯彻落实区委邢翔书记关于市委提级巡察整改的批示精神,先后多次

  召开党工委会议、专题推进会研究落实整改工作。能当下改的立行立改,一时难以彻底整改的成立专班、重点推进。

  (二)定期督导调度,压实责任推进整改。整改工作开展以来,街驻片领导、驻村工作组利用下村工作契机,督导推进整改,帮助解决重难点问题。街道坚持上下联动、一体整改,建立整改责任体系和工作台账,落实“三张清单”管理,制定整改措施。党工委副书记牵头,党政综合办、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统筹,街各职能部门先后多次下村督导各村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更新整改情况,及时反馈、通报给责任领导和部门,强有力的推动了整改工作。

  (三)着力建章立制,运用转化整改成果。坚持以抓好巡察整改为动力和契机,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真抓实干、举一反三,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建立健全整改责任体系,既立足治标“当下改”、又着眼治本“长久立”,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从源头上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街道制定制度4项,各村党组织共制定完善制度22项。持续强化监督问责,强化整改督查和成果运用,把督促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切实压紧压实各级整改工作责任。

  二、针对广州市区级专项巡察第6组关于新华街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工作反馈意见的整改

  问题(1)关于学用结合不紧密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用结合,街党工委组织全体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落实街道党建工作及乡村振兴工作,加强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发展。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学习调研,今年新华街制定2023年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新华街高质量发展”的调研计划,撰写调研材料。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牵引,深入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全面促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问题(2)关于制度建设不完善的问题。

  一是指导各村参考街道小额项目审核议事制度,制定完善相应制度,要求各村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农村小额工程项目参建单位选取制度。

  二是通过开展工程项目培训、实地学习考察方式,组织各村经办人进行业务培训、重大政策学习培训,熟悉项目建设流程、资料审核、发现问题处理能力等,着力提高经办人员的工程项目建设业务水平、责任感和担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制。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加强全过程监管抽查项目建设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问题(3)关于未建立乡村振兴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的问题。

  一是加大街道乡村振兴预算资金,保证每年街道预算稳定投入。2023年乡村振兴街道预算资金为160万元,用于各村乡村振兴及村庄风貌稳步提升。

  二是多途径争取资金促进乡村振兴工作。2023年计划根据《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1500万投入街道乡村振兴建设工作。拟分批投入建设资金,加快推进莲塘村全面实现美丽宜居村进程,拟推进莲塘村道路、莲塘排渠硬底化和渠道暗渠化工作。

  问题(4)关于涉农资金使用指导和监督力度不够,造成项目资金结余“趴窝”较多的问题。

  一是积极协调现有”趴窝”资金使用问题的解决,针对上级下拨湖畔社区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补贴资金54191元,但湖畔社区实际已无基本农田,无法使用该资金,已请求上级将资金收回或区内统筹使用。

  二是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最新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已将湖畔居委范围内基本农田从系统层面调出,杜绝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贴资金继续按旧台帐下拨到湖畔社区的问题。

  问题(5)关于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及时拨付滞留资金,目前农村人居环境奖补资金55万及农村公厕管护资金18万均已在2023年3月初拨付到位。

  二是农村泥砖房清理整治经费因专款专用,计划在各村查漏补缺清理破旧泥砖房时使用。同时,加强区级下拨资金进展监管,强化资金使用效率。

  问题(6)关于街道工作人员业务不熟,出现项目超支不够支付的情况的问题。

  一是核查超支情况。仔细核查,作出情况说明。

  二是完成支付结算。市政工作组向街道申请,调整2023年经费预算,用于支付公厕建设超支经费,完成整个项目结算。

  三是加强管理督导。街道已将经办人调离岗位,要求市政工作组吸取教训,加强工程建设和财务制度学习培训,提升责任意识,认真履职把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问题(7)关于重建设轻管护的问题。

  一是发现天马社区体育设施损坏问题后,街文体工作组立即投入经费3900元对损坏体育设施进行维修,并于2022年9月整改完毕。

  二是下一步将加强巡护工作,把管护制度落到实处。

  问题(8)关于新华村乡村公厕保洁不到位的问题。缺少保洁日志,日常保洁次数不足,导致厕所有污物。

  一是街市政工作组立行立改,组织各保洁单位自查自纠,对新华街8条村的18个公厕进行全面的保洁清洗,要求保洁公司将保洁日志放置公厕显眼位置,安排专人负责公厕日常清洗保洁,每日保洁两次以上。

  二是常态化开展公厕巡查,加强日常保洁,要求保洁人员按照要求做好日常保洁清洗,重点针对易反复出现的问题加以整改。

  问题(9)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存在短板,执纪问责不够及时的问题

  一是3月10日、3月24日分别经街党工委会、区纪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4月6日下发三华村党委执行给予徐某辉、徐某光二人开除党籍的处分决定。

  二是督促三华村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对三华村党委进行批评教育,三华村东华经济社党支部和三华村元华经济社党支部分别于2023年4月14日、4月15日召开“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驻村组全程参与会议,抓好监督管理,切实提高了三华村党委以案促改工作成效。

  问题(10)关于未积极筹集公共事务经费的问题。

  一是督促各村社根据《广州市规范村社公共事务经费筹集的指导意见》(穗发改〔2019〕576号)文件要求筹集公共事务经费,通过在集体经济收益中提取相应比例的公积公益金及应付福利费,用于村社公共事务及福利事业费用。

  二是使用时严格按照《新华街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办法》(新华街发〔2018〕16号),履行相关层次民主表决程序进行审批使用,收支财务报表经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审核后,在村社财务公布栏进行公布,接受社员监督。

  问题(11)关于集体经济收入来源单一,潜力不足的问题。

  一是街道组织召开村社干部会议,解放思想,积极研讨如何壮大集体经济,提升村民收入。

  二是因地制宜,结合新华村临近广州北站区域优势,合理规划调整北站周边商铺经营模式,提升产业价值。

  三是挖掘集体经济组织各种资源,包装盘活闲置资产、拓宽集体经济来源等。2023年2月8日,新华村党总支召开会议,并咨询各方专业机构意见,对村内闲置多年的16层楼房提出开发方案,逐步盘活闲置资产、资源。

  问题(12)关于监督机制不够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理财小组存在以业务工作代替监督的情况的情况。

  一是街道组织各村学习《广东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广州市关于实施<广东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理财小组人员岗位责任,培养主动监督意识。

  二是新华村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理财小组人员财务知识培训,提升监督技能,组织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理财小组会议,开展《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办法》文件集中学习。

  问题(13)关于集体资金债权追收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新华村直街商铺租户李某拖欠村集体2020年租金事宜,2021年初,新华村通过司法程序追收,胜诉后,花都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10日对“李某某拖欠新华村租金”一案实施强制执行,未果。2022年11月20日新华村向花都区人民法院申请再次强制执行,依旧未执行成功。2022年11月25日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12号)第三章第二项《会计科目使用说明》,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将李某某应收未收款作坏账处理。

  二是街道督导各村自查自纠,通过全面清理,制定欠租情况表,落实租金追收措施。通过司法途径和“四议两公开”会议程序表决解决历史债权追收问题。

  问题(14)关于不规范使用村务卡结算的问题。

  一是街道组织各村开展村务卡使用业务培训,加强资金使用监督。

  二是2023年3月2日,新华村党总支召开工作会议,重申村务卡结算要求,组织开展《新华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村务卡结算实施方案》的文件学习,规范使用村务卡结算。2022年10月起,新华村已全面落实村务卡结算制度。

  问题(15)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手续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街道督导新华村认真查找问题原因,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二是新华街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培训,提高各村相关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加强财务管理审核。

  问题(16)关于不规范使用票据的问题。

  一是仔细梳理 问题,作出情况说明。

  二是加强对新华村属企业票据核销工作监管,2023年1月起,督促新华村定期向街农财部门报送其属下公司收入票据使用情况和收据核销表备案备查。三是新华村党总支组织村属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学习相关公司类型的票据使用规定,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知识。

  问题(17)关于社员借款续期没有经民主审议通过,借款合同没有明确借款利率的问题。

  一是经核实,新华村社员借款只针对个别特殊情况,仅用于村民住院或危急重病治疗,金额在1万至3万之间,其借款对象仅限本村社员,且均在当年年终分红中扣除归还(当年分红不够扣除的在下一年度分红中扣除),属于集体福利救助方式之一,因此不计算借款利率。借款按照《新华街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办法》履行民主表决程序并签订借款合同。2023年3月,新华村三社村民钟某某的借款已从其2022年终分红款项中扣除。2023年3月9日,新华村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对借款流程进行了进一步完善。

  二是街道要求各村社如村民有特殊情况需向经济组织借款,应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

  问题(18)关于2022年2月新华村将水电费结余1962269.34元结转为本年收益,虚增收入的问题。

  经核实,新华村在开展债权债务清理过程中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对该余额进行会计账务结转处理,并已调整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不列入本年收益。

  问题(19)关于违反基层服务经费资金使用用途,发放工作补贴的问题。

  一是强化执纪问责,街纪工委作为问题线索处理,目前正开展核查工作,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是立即组织清退违规发放的经费补贴,责令村共清退4800元。

  三是举一反三,加强专项经费监管,严格按规定发放补贴,避免发生类似问题。

  问题(20)关于农村集体建设留用地未有效开发利用的问题。      

  一是未落实留用地指标中,主要涉及新街村北站项目留用地,该项目留用地拟在炭步镇石湖村安置,现区土储中心未完成对拟落地地块的征收工作。目前未落实的209.3亩留用地中,约有114亩留用地指标正在办理不动产权证;新街村剩余指标因区土储中心未完成留用地拟选址地块的征地报批工作,待区土储中心完成地块的征地报批工作后,将马上启动留用地手续的工作。下一步,街道将积极协调区土储中心尽快完成对拟选址地块的征收报批工作,并在区土储中心完成征地手续后积极跟进留用地落地工作。

  二是已落实但未开发使用的留用地主要是大陵村留用地,目前我街已将大陵村的留用地报区里招商部门和区属国企,将该村留用地纳入区统一招商范围统筹开发。

  问题(21)关于固定资产台账管理不完善的问题。

  一是按照区相关工作安排,全街各村社进行了新一轮清产核资。2023年1月,新华村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重点清点核实固定资产,并结合历史登记已有的固定资产信息,对固定资产台账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

  二是清点核实固定资产数量,查漏补缺,逐个登记,保障固定资产台帐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是制作固定资产标签,进行规范化、分类化管理。

  四是做好固定资产的变更登记,根据固定资产的增加、耗损情况,实时完善登记。

  问题(22)关于对合同到期的资产未及时跟进交易,导致资产闲置的问题。

  一是2023年3月新华村组织召开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确定资产交易方案,并已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明确将闲置资产分批提交平台申请交易。目前,新华村新建直街8号二楼等4宗资产已完成交易立项审批,正在组织公开竞投中,预计5月完成交易。

  二是街道指导各村分析闲置原因,建立闲置资产台账,逐条跟踪,结合资产实际情况和市场营商环境制定个性化的方案,加速盘活闲置资产。

  问题(23)关于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不力的问题。

  一是2021年办理了该留用地地块不动产权证(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27611号),并在2021年11月23日将该地块相关资料移交到新华村。由街规划建设办对该地块建筑物是否保留或拆除重建进行指导相关工作,并协调村、相关专业机构对该物业做好相应方案。

  二是2023年3月24日新华村委托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了《花都区新华村商业楼改造及新建可能性评估》报告,对该建筑在规划、消防、功能等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评估分析。后续将持续咨询各方专业意见,妥善解决权属问题,合理作出该楼房开发方案。

  问题(24)关于集体资产未按规定在“三资”交易平台进行公开竞投的问题。

  一是督促新华村加强和规范村集体“三资”管理,严格落实《广州市花都区贯彻<广州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花府办〔2017〕62号)相关要求。

  二是2023年1月28日对新华村下达了《关于按时将到期合同提请交易平台重新竞投的整改通知》,责令新华村按期整改。2023年3月新华村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确定了相关资产的交易方案,正分批向农村集体“三资”平台提交资料申请交易。   

  三是街纪工委对新华村主要领导进行谈话提醒,同时报上级同意后对违纪问题与其他涉及问题线索并案处理。责成新华村落实整改,计划在2023年底前全部分批通过“三资”交易平台完成交易。

  四是督促街道相关部门加强管理督导,引导各村严格落实“三资”管理规定,推进“三资”阳光交易。

  问题(25)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力、制度监管不严的问题。   

  一是由新华街纪工委对问题线索进行核查,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二是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调查核实,出具咨询报告。核实工作人员收取的停车费已上缴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个人账户基金收益、临时停车费已追回上缴。

  三是迅速将该公司收款账户纳入监管。

  四是完善村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2022年9月,村两委制定了《大唐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五是2023年3月10日,新华街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培训,加强农村财务人员风险防范意识,提高民主理财监督水平。

  三、针对区委第2巡察组关于巡察新华街新华村、横潭村等8个村党组织反馈意见的整改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具体问题(1)关于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不够重视的问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街党工委要求各村将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并对各村党组织开展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等党建工作进行督导,相关工作纳入述职述廉、年度考核、基层党建等年度考核。

  二是严格落实理论学习第一责任人制度,将“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基层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针对本次巡察发现的问题,街党工委要求相关村党组织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带头反思、改进工作不足,莲塘村、五华村等四个村党组织书记均就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作表态发言。

  三是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采取原文学习、交流研讨、专题辅导、案例分析、观看专题片等多种形式,实现村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覆盖。

  主要问题:(2)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不够有力的问题。

  具体问题(2.1)关于“守摊子”思想浓厚,开拓创新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街道将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延伸至经济社一级,选派 40 名年轻党员骨干担任经济社党支部第一书记,协助村社争当建设发展的“引路人”,助力村社高质量发展。

  二是街道组织召开高质量发展大会,强化招商引资,引导各村因地制宜,结合自身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如田美村提档升级广百、来又来等成熟商圈发展“夜经济”,莲塘村利用近花都湖地利优势发挥特色产业,大陵村以大陵片区项目征地拆迁为契机释放千亩土地空间,三华村开展城中村综合治理改造导入文创产业,新华村理清并处理闲置多年的16层楼房历史遗留问题等。

  三是街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对各村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业务培训,督导各村摸清闲置资产情况,分类建立台账,确保科学管理、提高效益、保值增值。

  四是各村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党委经济社扩大会议、班子会议、专题研讨会等方式,解放思想、因地制宜探索村社经济发展新路径。

  具体问题(2.2)关于推动乡村文化振兴举措不多的问题。

  一是加强隐患巡查。强化街道与村二级文物管理员责任意识,依法依规加强对祠堂文物点的安全隐患排查及保护工作,对区级以上祠堂文物点加装电子监控,确保祠堂文物安全稳定。

  二是做好修缮工作。督促三华村组织“四议两公开”会议,梳理三华村自有资金和上级资金拨款情况,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依法依规对破损祠堂开展修缮工作。

  三是开展宣传活动。督促三华村加快乡村振兴宣传片制作进度,大力推动宣传好三华村历史,擦亮花都名片。

  具体问题(2.3)关于污染防治力度仍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新华街针对反馈问题,制定《新华街关于压实各级河长巡河职责的工作方案》,增强村级河长巡河的职责意识。

  二是经街道对5名村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了通报批评后,5名村级河长加强了巡查频次,组织人员不定期对辖区生活污水排放情况巡查检查,有效遏制了生活污水违法排放的情况。街道加强督促提醒,2022年下半年至今新华村、新街村巡河率已达100%。

  三是街河长办对三华村5个村级工业园雨污分流改造情况

  进行监督和跟踪。梳理目前已完成整改的工业园、正在实施整改的工业园、未完成整改的工业园。

  四是根据调查结果分类施策。

  五是加强与区河长办对接协调,对已完成整改的村级工业园及时销号;加强与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和三华村的协调,积极督促未完成整改的村级工业园开展雨污分流工程,协调解决整改中出现的问题。

  具体问题(2.4)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盲点的问题。

  一是莲塘村已组织人员清理二村旧庄六巷生活垃圾、疏通沟渠并暗渠化、拆除鸡棚、修补运动场破网、警戒线围蔽2间危房。

  二是三华村立行立改完成摆卖点污水直排问题。

  三是大陵、新街等村立行立改围蔽危房设置警示标志,协同城管部门持续整治。

  四是综合行政执法办按照网格化分工,三个分队每分队安排2名专职人员,每天坚持对农村农房违建和搭建的巡查检查,发现问题现场督促教育整改并及时上报,尽力做到将违法建设消除在萌芽状态。

  主要问题(3)关于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不到位的问题。

  具体问题(3.1)关于消防设施配备不足,存在较大的消防隐患的问题。

  一是高度重视,加大资金投入。街主要领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双主任负责制,组织召开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落实《新华街加强规范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方案》,建立村微型消防站队伍24小时值班制度。投入50多万元为8个村补充完善微型消防站设备器材和给予微型消防站队员岗位补贴,补充配备的448件消防器材已正式全面启用。

  二是培训演练,提高消防实战能力。多次邀请区消防大队专家指导各村开展消防演练工作,提高村居快速介入处理火情实战能力。确定新街村为微型消防站建设示范点,以点带面、以面带全,建设标准化微型消防站。

  三是细化清单,加强村居消防联动。针对横潭村实际,督促指导横潭村实施《新华街横潭村推行积分制管理创新乡村治理工作方案》,2022年底已增设21个消防栓、5个智能便民充电桩。为破解村路狭窄,救援难度大的问题,督导新华村结合实际定制微型手推消防斗车、微型电动消防车各1台,并增设电动车充电桩位80个,可停放电动车290辆。针对横潭村和新华村现行消防工作推行模式,在辖区内8条村全面进行推广,执行联防队员24小时轮班开展治安巡逻防范,确保火情“打早打小打了”。

  四是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安全隐患。为解决三华村充点电不足的问题,以应急部门牵头,于2023年4月4日组织驻村干部、出租屋等部门在三华村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布置落实消防安全宣传和电动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因地制宜更新建设便民充电桩1个,配备治安联防巡逻电瓶车1台、警用摩托车3台及部分消防器材。根据微型消防站的建设要求,落实24小时巡查备勤工作。

  具体问题(3.2)关于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不够彻底,消防安全事故仍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坚持警钟长鸣。吸取望岗“9.16”火灾事故教训,2022年9月17日街道在新街村望岗经济社召开“9.16”火灾现场教育警示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动员部署会,组织开展废旧、闲置厂房安全专项检查,共排查厂房138间,查处并整改安全隐患29处。街道对五华村凤华庄第四经济社进行挂牌督办火灾隐患重点地区专项整治,并将凤华庄周边综合整治列入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该区域消防更新改造项目已列入工程设计方案。该庄已投资17万元在出租屋安装烟感报警器,并全区域推广实施烟感安装工作。

  二是落实领导责任制。街党工委、街道办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建立巡查机制。组织专题会议、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等23次,整治安全隐患2235处。累计安全检查生产经营单位5072家次,出租屋68965套次,高层住宅527栋次,立案查处43宗(安全生产22宗、消防21宗)。以望岗“9.16”火灾事故教训为镜鉴,督促指导新街村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对村内厂房进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和立行立改。2023年2月14日责令㘵心经济社十一巷1号旁无证照经营酒坊停业整改。新街村投资40多万元,在出租屋、商铺、厂房等场所增设烟感器、逃生绳、喷淋等消防设备。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各类媒体、载体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全面提高群众的知晓率。2023年以来,累计派发消防安全宣传资料2万余份,转发消防警示3万余次,电子屏播放消防安全宣传标语3万余次,媒体投稿25次。

  四是由新华街纪工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主要问题(4)关于疫情防控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具体问题(4.1)关于各村参加核酸检测人员比例偏低的问题。                                                    

  一是针对新华村、五华村和田美村核酸检测率不足的情况,新华街防控办立即组织各村党员、驻村干部、出租屋主等,通过走街串巷、线上微信群等方式,加强核酸检测宣传,经广泛发动后在10-11月开展的历次核酸检测中,参加人数得到大幅度提升,达到区疫情防控要求的目标任务数,切实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是随着国家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已停止。新华街将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着力建章立制,做实党建引领城中村综合治理改造工作,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动员群众能力,夯实“四图一档”等基础工作,助力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重点工作。

  具体问题(4.2)关于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督促莲塘村重新规划核酸检测点的检测路线,围蔽了专门的医疗垃圾收纳区,横潭村老人活动中心安排了专门的工作人员提醒进入老人落实扫码测温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是有序推进疫苗接种,严格按照国家最新疫苗接种工作方案,加强组织发动,提前摸排接种情况,对未感染且未完成既定免疫程序的人群,尽快查漏补种;对已感染但尚未完成相关免疫程序的老年人、基础疾病和免疫功能低下人群等,根据接种史和免疫程序,动态跟踪,确保到时间完成后续接种。

  三是根据疫情防控政策的调整,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的要求,强化监测预警,各村居按要求完成辖区居民感染情况的问卷调查,及早发现疫情苗头,严格规范开展流调和研判,特别加强对重点机构、重点人群与的监测,引导群众做好科学防控,时刻牢记“常态化防控不等于放任不管”。

  四是随着国家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核酸检测点设置、扫码测温等疫情防控工作已停止。新华街将切实举一反三,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执行上级政策文件要求过程中的短板弱项,构建“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

  主要问题(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排查不彻底的问题。

  一是各村开展意识形态专项自查,对各办公室、农家书屋、仓库等书籍存放点和电脑存储的文件、信息、图片及声像进行全面排查、立行立改,清理涉及严重违纪违法领导干部有关信息、书籍和带有迷信色彩摆件。

  二是组织街道机关力量,由驻片领导带领各驻片组对所在村、社区清理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分管领导落实巡查督导。

  三是要求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召开村社干部大会、意识形态专项整改会议、学习培训会等,加强村社干部意识形态方面的教育管理。

  四是由发现问题的所属村党组织对相关涉事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五是宣传组和机关驻片人员分别到各村、社区进行常态化意识形态阵地检查,加强对各村、社区有关书籍文件、公益广告、宣传品等意识形态阵地的监管,确保全街意识形态阵地安全。

  主要问题(6)关于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问题整改工作存在不足的问题。

  一是组织立行立改,实施有效保护。街市政工作组立即组织三华村按古树要求对两棵树木实施了围蔽保护,加强管养和病虫害防治,确保树木有效复壮。同时,由三华村聘请专业机构抓紧对树木进行鉴定,核准树木信息,依据结果按程序申报纳入相应等级保护。

  二是进行查漏补缺,提升保护意识。街道要求三华村进行反省自查,并针对三华村历史特点,全面摸查村内树木,按对应等级申报纳入维管养。街道市政工作组会同三华村广泛开展树木保护宣传,教育引导村民提高树木保护意识,同时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及时纠正违规行为,杜绝再次发生同类问题。

  (二)关于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主要问题(1)关于集体资产管理处置不规范的问题。

  具体问题(1.1)关于资产闲置的问题。

  一是根据平台备案信息及交易情况,街道下达闲置资产整改通知,指导各村分析闲置原因,建立闲置资产台账,按闲置原因分类整改。

  二是村党委加强领导,发挥各社党支部力量,组织农村集体核实摸查闲置台账信息,结合资产实际情况和市场营商环境制定个性化的方案,逐个跟踪落实。

  三是通过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分批次申请在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进行公开竞投,保障资产的增值保值。

  四是街纪工委跟踪监督闲置资产尽快上区“三资”管理平台进行交易。

  具体问题(1.2)关于未按时完成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整改工作的问题。  

  一是由街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牵头,协同司法所对各村的合同整改工作进行全程指导跟进。

  二是对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村社,动员督导各村党组织召开村社干部专题会议,落实整改责任,对涉及的承包合同逐一整理建立台账,对该部分历史原因造成的超期合同进行全面分析,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方案。

  三是指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充分咨询专业法律意见,涉及问题复杂的,由法律服务机构出具专业意见,根据意见进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截至目前,田美村完成整改4份,莲塘村正在加紧推进。

  具体问题(1.3)关于集体资产规避交易平台自行交易的问题。

  一是迅速排查原因。经核实,五华村第六经济社并未与使用方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或协议(只进行了有关事项的民主表决),双方通过口头约定。

  二是落实整改责任。督促五华村第六经济社尽快收回资产并重新整合利用,经五华村第六经济社与使用者协商,收回资产作为第六经济社仓库使用。

  三是加强工作指导。要求莲塘村核实该地块出租信息,严格执行交易制度,杜绝私自交易。经核实,新东经济社上述合同实际已于2019年10月终止。

  四是街纪工委对五华村第六经济社问题已启动核查,将严肃追究处理。关于莲塘村新东经济社问题,经核查,莲塘村新东经济社未上资产交易平台承租土地无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手续,属于三角地无法使用和利用。

  具体问题(1.4)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街道指导各村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莲塘村、五华村、横潭村和三华村购买办公设备已列入固定资产科目管理。

  二是由各村党组织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提醒谈话,加强业务培训,查清在建工程完工未及时结转记入固定资产科目的清单,田美村、新街村、莲塘村和五华村已完成7宗结转完工的在建工程,剩余在建工程账目仍在整改推进中。

  具体问题(1.5)关于卫生站自购药品无出入库管理的问题。   

  一是街道指导各村完善药品出入库台账。2023年2月23日,新华村卫生站启用药品出入库管理系统,建立药品出入库台账。2022年9月至今五华村、横潭村卫生站完成入库管理整改,建立相应台账。

  二是加强卫生站库存管理业务培训。

  三是2022年8月30日,五华村党委书记对卫生站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横潭村进行了两轮线上线下培训,端正经办人思想态度,加强规范管理意识。

  具体问题(1.6)关于项目重建轻实效的问题。

  一是街市政工作组立即指导五华村进行整改,制定了定期开放宣传制度,并要求经常性组织宣传活动,派发宣传资料,安排人员讲解,充分发挥好宣传作用。

  二是街道督促长期坚持开放活动,确保发挥好推广宣传作用。

  主要问题(2)关于财务会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具体问题(2.1)关于票据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街道指导各村党组织对财会人员提醒谈话,加强经办人对《广州市农村财务专用收据管理办法》的学习,增强业务能力。        

  二是要求按照《广州市农村财务专用收据管理办法》规定使用收据。

  三是街及村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强化《新华街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学习,严肃财经制度。

  具体问题(2.2)关于除新华村外,其他7个村开支均未落实领导联签制度的问题。

  一是街道指导7个村级党组织立行立改,召开会议明确落实(二人)联签名单。

  二是加强学习,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文件《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办法》(新华街发〔2018〕16号),严格执行财会管理制度。

  具体问题(2.3)关于未严格执行财务收支管理制度的问题。

  一是督促新华村统一使用公户二维码收取停车费,杜绝现金交收。规范收据核查与对账机制,停车费日清日结。由新华村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资金清查,清退违规资金。

  二是2021年12月起,横潭村经联社就幼儿学费补贴统一使用银行结算。2023年3月28日-29日,横潭村召开党委会、党员大会审议通过开设一般户设置集体账户收款二维码收取水电费。

  三是督促各村严格落实财经制度。各村从严控制现金结算支出事项,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支付现金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出,收到现金必须当天存入银行并做好会计处理。

  四是新华村停车场收费相关问题线索已移交新华街纪工委,将根据核查情况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具体问题(2.4)合同管理不严谨。

  一是核实莲塘村南昌经济社鱼塘截污抢修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相关情况,经核实,该工程的发包方、承包方为小规模纳税人,承包方按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如实作纳税申报的情况下不会造成税收损失。2023年3月17日莲塘村召开村社干部扩大会议,要求严格核实承包方的纳税人资格,按照农村三资管理及正规工程招标流程进行工程发包。查询核实相关情况并出具情况说明。

  二是三华村党委书记加强对财务经办人员的提醒谈话,查找记账凭证,形成台账。对4家公司发出征询函,并在限期内收齐4份回复函,正协调2家公司退回税金差额事宜。

  主要问题(3)关于担当作为意识有待加强的问题。

  (3.1)关于村社干部履职不当的问题。

  一是督促莲塘村召开党委经济社扩大会议,就经济纠纷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职责分工。举一反三,避免以后因同种失误造成经济纠纷。

  二是督促村社强化合同管理,完善备案信息,认真落实集体事项“四议两公开”制度,涉法问题多咨询专业律师意见。以此为戒,多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干部队伍处理问题的能力,避免同样问题再现。

  三是2023年2月14日村社召开会议,强调工作纪律。3月9日新街村党委书记与钟村经济社社长谈心谈话,强调涉法问题多咨询专业律师意见。

  四是对相关村社干部履职情况街纪工委从综治维稳角度考虑对莲塘村二村经济社历史问题线索采取初核方式并案处置。对新街村钟村经济社问题线索采取谈话方式处置,目前正在核查中。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推进作风建设,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具体问题(3.2)关于对历史债权追收不力的问题。

  一是经核查,其中680.84万元欠租是新街村钟村经济社3名承租人,经司法程序,该3名承租人所涉案件法院均已判决,等待执行结果。

  二是督促田美村、三华村、大陵村对历史欠租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制定清单、一宗一册,落实租金追收措施。对追收不成的分类处置,作账务处理或法律途径追收。

  三是大陵村中陵社已于2021年5月对黎某借款170万元通过司法途径追收,最终协商分期还款,2023年2月对刘某借款70万元通过司法途径追收。

  四是由各村党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具体问题(3.3)关于向困难村民提供明显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借款的问题。

  一是大陵村已在2022年2月份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决议,不再将村集体资金作借贷用途(社员有重大疾病需借款除外)。

  二是完善村民借款的规定和要求。2023年2月10日组织相关社(队)委领导班子召开研讨会,中陵社华北队4月底前已经召开社员户代表会议表决,将现有履行中的困难村民借款合同利息降至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三是街道要求各村社如有村民有特殊情况需向经济组织借款,应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

  主要问题(4)关于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流于形式的问题。

  具体问题(4.1)关于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街党工委指导各村完善相关会议台账、记录并不定期抽查,于2023年3月29日,就组织议事规则对各村进行业务培训。

  二是2023年3月2日,莲塘村召开村社干部会议集中研讨,对“四议两公开”制度进行学习,强调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重要性。

  三要求各村社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制度,做好台账管理。

  具体问题(4.2)关于新华村、五华村和大陵村的借款续期未经成员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的问题。

  一是新华村两委会明确该村相关借款均为村民借款,且均已在当年年终分红中扣除,无续期情况。

  二是2023年1月10日,五华村借款续期已经成员代表会审议通过,明确借款利率,村社集体不再向村民贷款,如有特殊情况(重大疾病等)需通过成员集体代表会审议通过。

  三是大陵村2023年1月份通过户代表成员会议对社内成员未完结的贷款合同进行续期处理,并于2月10日召开村社干部会议,针对该问题全面核查,后期对当事人提醒谈话,要求加强制度文件学习。

  四是街道加强对村社财会人员的制度培训,严格审核借款流程。

  具体问题(4.3)关于民主表决材料做假的问题。

  一是责令五华村严格落实有关交易文件要求,对相应资产重新召开会议民主表决。强化村资产交易流程的监督和管理,杜绝同样问题再次出现。严格执行民主表决制度,落实经济社法人、村委驻经济社干部、村负责人、村监督成员共同把关、签名。自2018年7月30日后,该村未再发生同类事件。

  二是要求大陵村针对问题分析原因。组织各社委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制度文件。督促上陵社、中陵社于2023年4月召开社员代表会议,对曾某、邓某贷款合同进行重新确认。

  三是由新华街纪工委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根据核查情况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具体问题(4.4)关于各村均存在集体资产交易民主表决材料未按上级文件要求进行装订的问题。

  一是督促各村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要求各村结合实际,召开村社干部业务培训会、党委经济社扩大会议、村两委成员及村监委会成员会议、村社干部业务培训会议等方式,组织学习《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新华街发〔2018〕1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

  二是各村立行立改,按上级文件要求落实集体资产交易民主表决材料的装订。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主要问题(1)关于党建主业意识不强的问题。

  具体问题(1.1)关于党组织议事规则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街党工委于2023年3月29日就党组织议事规则方面组织8个村党组织副书记、组织委员及其他党务人员进行党务培训,专门学习党组织“三重一大”制度、书记末位表态制度等相关议事规则。

  二是新华村党总支部2023年2月21日召开班子及下属党支部班子成员扩大会议专门学习党组织议事规则,学习党组织议事规则,指导一名党员专员对会议规范进行记录。

  三是莲塘村2023年3月17日召开村党委会议,明确党内事务必须由党委研究,杜绝此类事情再发生。

  具体问题(1.2)关于党建专项工作经费未充分利用,服务党员群众主动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街党工委于2023年3月29日组织各村副书记、组织委员对《花都区新华街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再学习,再明确经费使用范围,再领会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服务群众意识。

  二是专题学习省市区《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用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保障经费的通知》文件精神,指导各村规范使用党建经费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把党建工作经费用到活处、用到关键处和实处,进一步提供党建经费使用率。

  三是加大指导,指导各村认真研究党建经费的使用范围,加快党建经费报账效率。

  四是强化监督,每季度开展经费使用督导监控,防止党建经费“长期沉睡、沉淀无为”。截至7月,2021年度市区下拨到各村党员活动经费、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使用率平均为91%,党建经费服务党员群众功能得到有效提高。

  具体问题(1.3)关于党务工作事项交由非本党组织党员负责的问题。

  一是街党工委于3月29日组织各村党组织副书记、组织委员进行了党务培训,重点学习并强调党组织党务工作必须由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负责抓,相关党务具体工作由本党组织党员负责,杜绝泄密风险。

  二是立行立改,督促大陵村、新街村进行党组织情况整改,对大陵村、新街村副书记进行提醒谈话,调整各支部党务工作人员7人。

  三是依托街党校、村党校分校、网络平台等学习教育平台,将下属党组织班子党建业务培训纳入党建工作计划,同时强化党内监督力度,定期对下属党支部的党务工作进行检查。目前,大陵村、新街村党委会议记录人员由本村党员负责记录,下属党支部会议记录人员由本支部党员负责记录。

  具体问题(1.4)关于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街党工委于2023年3月29日就贯彻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对各村副书记、组织委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

  二是街党工委指导各村分析问题原因,要求各村党委及下属党支部严格落实《关于开展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生活制度。

  三是建立起每半年一次的专项检查制度。要求各村党委定期自查,严格规范会议记录和资料整理,对不规范的党务薄弱党支部进行重点帮扶和严格督导。

  四是对查摆的问题进行逐一整改。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前谈心谈话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工作。到2023年3月,各村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均开展了党员干部的谈心谈话;重点督导五华村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2022年11月,调整五华村第三经济社党支部书记,调整完毕后,该经济社党支部召开支委会4次,党员大会2次,开展党课1次;横潭村和田美村评星定级工作,处分期的党员评为“五星”的调整为“四星”。

  具体问题(1.5)关于党徽、党旗、国旗使用不严肃、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街党工委督导各村针对反馈问题立行立改,三华村、五华村、横潭村、新街村和大陵村的党旗党徽均已规范使用,目前莲塘村党旗和国旗已妥善保管,新华村、田美村、五华村、莲塘村破损、褪色的国旗均已更换。

  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阵地管控,街党工委指导各村组织加强《国旗法》《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等的学习贯彻,并将党徽党旗知识作为主题学习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重要内容。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各驻片工作组不定期检查各村党组织党徽、党旗、国旗使用情况,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

  主要问题(2)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具体问题(2.1)关于未严格落实村“两委”班子成员近亲属入党申报备案制度的问题。

  一是街党工委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发展党员业务培训班,加强村“两委”干部近亲属入党管理,指导村党组织安排专人负责发展党员工作。

  二是大陵村党委于2023年2月28日组织村党委成员和下属党支部书记重点就村“两委”近亲属入党申报备案制度进行学习,严格规范发展党员程序。

  三是开展提醒谈话,大陵村对下属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街党工委对大陵村副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四是立行立改,为进一步做好街党工委2023年发展党员工作,街已完成2名村“两委”近亲属入党申报备案工作。

  具体问题(2.2)关于违规发展党员的问题。

  一是街党工委于2023年3月29日对上述4名村党组织副书记就发展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考察期未满5年的人员入党的问题进行提醒谈话,并督导各村党组织对下属党支部书记就本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提醒谈话。

  二是街党工委于2023年3月29日组织各村党组织副书记、组织委员就发展党员业务进行培训,要求各村党组织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花都区发展党员工作操作指引》开展党员发展工作。

  三是2020年11月,街党工委已经审议五华村徐某鹏、横潭村梁某全有关情况,并将有关情况报区委组织部审议;针对本次发现问题,街党工委向区委组织部函请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考察期未满5年发展为党员处理意见。

  具体问题(2.3)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一是街党工委于2023年3月29日就发展党员问题对各村副书记、组织委员进行培训,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把好“入口”关、“考察关”、“公示关”。

  二是2023年3月29日对新街村、大陵村副书记进行提醒谈话,指导相关村党组织作问题核查分析。大陵村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负责人员从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三是新街村、大陵村组织班子成员重新学习培训《花都区发展党员工作操作指引》,积极寻求上级党组织的指导和检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四是针对㘵心社曾某锋预备期未满一年的情况,按照区委组织部《花都区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认定处理工作指引》要求进行整改;针对新街村确定梁某杰为入党积极分子、大陵村确定曾某乐为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街党工委进一步明确28岁以下人员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流程:“由村团支部进行推优,报党支部研究确定”。

  具体问题(2.4)关于入党资料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街党工委指导新街村党委开展自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发展党员工作,并对新街村副书记进行提醒谈话1次,督促村副书记对曾某彬的档案进行核查,开展立行立改。

  二是2023年3月9日新街村党委书记对各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各支部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

  三是新街村第一书记对村党委及各支部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党务工作培训,及时纠错、防微杜渐。

  四是加强党员档案核查工作。街党工委安排专人专员对党员档案进行核查,严格把关,一经发现,立即整改。

  具体问题(2.5)关于越级请示报告的问题。

  一是街党工委督导各村党组织对相关经办人员提醒谈话,除新街村外,其他7个村党组织共进行提醒谈话17人次,要求主动提高党务工作水平。

  二是各村党委(党总支部)和下属党支部书记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花都区发展党员工作操作指引》等文件,规范发展党员程序。

  三是于2023年3月29日就发展党员问题对各村副书记、组织委员进行培训,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主要问题(3)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要求相关村党组织立行立改,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和管理的规定》,要求各村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按月收缴党费;及时对未交纳党费的党员进行追缴、补缴。

  二是街党工委指导各村认真查找不足,完善党费收缴的程序,要求各村党组织做好党费收缴的台账,对于预备党员、新转入党员党费收缴工作做到及时提醒。

  主要问题(4)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具体问题(4.1)党内分工不明确。

  一是街党工委严明工作要求,加强村两委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督促41个村(社区)规范设置纪检委员,重新调整党委班子分工。

  二是指导8个村党组织及下属47个党支部,召开会议,明确班子党内分工、设置纪检委员,做好相关记录,目前8个村党委、47个下属党支部共55个党组织均设置了纪检委员。

  三是督促对各村纪检委员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

  具体问题(4.2)关于开展警示教育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新华街纪工委分别到田美村、五华村、莲塘村、三华村和新街村督导开展党员违纪违法案件专题警示教育。

  二是2023年4月28日,新华街纪工委书记组织纪检监察办全体人员、新华街纪委委员以及三华村委班子成员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

  三是2023年1月10日三华村西华社党支部召开“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会,2023年2月27日三华村党委召开“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会。

  四是2023年4月4日,田美村党委开展相关警示教育会议,党委书记对宝田社党支部进行批评教育。

  五是2023年3月16日,五华村党委组织党员学习党员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六是2023年3月14日,莲塘村党委书记对润龙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3月16日润龙经济社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通报违纪问题及街纪工委处分决定,对全体党员开展警示教育。

  七是2023年3月19日新街村召开“以案治本”专题警示教育工作会议。

  具体问题(4.3)关于干部处分影响期内仍发放补贴。 

  一是督促田美村开展集中学习。2023年2月7日田美村召开村社干部会议,集中学习《花都区村干部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认真学习相关条例,规范开展工作。

  二是开展提醒谈话。3月21日,村党委书记对责任人杜信暖、刘传钜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加强对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后续工作。

  三是街党工委报请区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民政局等部门研究《花都区村干部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等文件,提请区委组织部就相关条款进行解读、释疑,按照区委组织部函复要求进行整改。    

  主要问题(5)关于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具体问题(5.1)关于未落实村干部考勤的问题。

  一是加强督促指导。各村完善“两委”干部考勤制度,强化人员管理。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召开党委会议,强调考勤上班的工作纪律,明确专人,做好考勤的相关工作。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驻村工作组不定期对各村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指导,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改正问题。

  具体问题(5.2)关于对党员干部管理随意的问题。

  一是严把“管理关”。新华街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华街村社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干部队伍管理。督导五华村召开组织生活会,重点强调对党员干部管理的问题,剖析问题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是严把“教育关”。把党性教育摆在突出位置,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抓手,分层次、全过程抓好培训工作。

  三是严把“作风关”,通过开展主题党日、党员定岗定责、党员先锋岗、重温入党誓词、志愿服务等一系列举措,锤炼党员干部作风,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光荣感。

  四是立行立改,于2022年11月免去徐某松五华村第三经济社党支部书记、社长职务,任命徐某昌为五华村第三经济社党支部书记、社长。2023年4月免去徐某松党支部委员,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后备干部徐某嘉为第三经济社党支部委员。

  具体问题(5.3)关于对党员疏于管理的问题。

  一是严把“管理关”。督导五华村等4个村召开组织生活会,重点强调对党员干部管理的问题,剖析问题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是严把“教育关”。把党性教育摆在突出位置,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抓手,分层次、全过程抓好培训工作。

  三是严把“作风关”,通过开展主题党日、党员定岗定责、党员先锋岗、重温入党誓词、志愿服务等一系列举措,锤炼党员干部作风,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光荣感。

  四是督导各村跟进落实。针对抽查发的19名超过6个月不参加党组织活动的党员,五华村已对3人进行提醒谈话;横潭村已对5人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限期改正,其中1人仍未改正,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进行组织处理;新街村已对1人进行提醒谈话。对于问题较为突出的莲塘村,已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村党委扩大会议,明确提出加强党员监督管理,做好会议考勤记录的工作要求,村党委书记、副书记于3月24日对10名党员进行提醒谈话,目前党员会议均已按规定做好考勤记录。通过核查情况、提醒谈话、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五华村、莲塘村、横潭村和新街村均已完成整改。

  具体问题(5.4)关于党员远程教育未达要求的问题。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组织。指导各村召开会议,强调远程教育重要性,安排专人负责,切实完成每月4-8次的远程教育视频学习要求,做好台账记录,2023年1月至今,各村远程教育平台开机合计196次,平均6次。

  二是做好计划,物尽其用。督促各村党组织充分利用好远程教育平台,做好人员教育培训计划,不断提升党员教育工作水平。

  三是提醒谈话,责任到人。相应的村党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提高工作质效。

  主要问题(6)关于选人用人存在短板的问题。

  具体问题(6.1)关于用人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面向村、社区召开党务培训,强调用人要求和规矩。2023年3年29日就党组织用人审核问题进行培训,专门学习党支部用人审核等。

  二是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加强自我学习,做好自查自纠。2023年3年19日新街村召开党员大会,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针对各党支部书记强化党务工作教育,规范党支部的选人用人程序,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督促开展提醒谈话。2023年3月5日新街村党委书记对副书记、组织委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通过本次整改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把关用人审核,做到程序更加严密,管理更加规范。

  四是做好考察审核。强化驻村工作组督导审核力度,联合各村党委,强化对下属支部书记人选的考察和审核,避免再次出现相关问题。

  具体问题(6.2)关于基层补选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督促各基层党组织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强化自我学习,对基层选举工作进行自查自纠。指导各村规范基层补选工作,完善对选举档案的管理,做到基层选举合规合法。

  二是加强培训指导。面向村、社区召开党务培训,重点明确了补选工作规范并做好选举档案归档工作。督促新街村党委组织党务工作者就基层选举的法律法规进行专门学习。

  三是督促开展提醒谈话。2023年3月9日新街村党委书记对组织委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通过整改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

  具体问题(6.3)关于不重视后备干部培养锻炼和考核的问题。

  一是党工委认真组织后备干部考察工作。制定了农村后备干部考察及驻片工作组调整方案,由街驻片片长、驻村组长带队赴各村开展后备干部初步人选考察、民主测评等工作。目前,全街已形成65名村后备干部预备人选库。

  二是将在岗农村后备干部列入村社干部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三是督促各村召开党委会议,明确要求田美村、新街村和三华村等村在岗后备干部列席村“两委”班子会议及参与村“两委”分工,并对参与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切实提高后备干部参与决策和管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四是督促各村有计划的每半年对在岗后备干部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具体问题(6.4)关于未按要求聘用工作人员的问题。

  一是督促各村开展自查自纠,对照各村《经济联合社组织章程》要求,开展聘员招录工作,规范人员聘用工作流程,杜绝出现类似情况。

  二是各村完善聘用人员制度,重新召开会议,研究相关人员的聘用程序,按程序重新聘用;莲塘村、新华村、田美村、新街村和三华村按照程序进行重新聘用57人。

  三是相继召开党委会议,组织村干部学习熟悉《经济联合社章程》,要求严格落实《经济社联合章程》要求推进工作。  

  (四)关于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面的问题

  主要问题(1)关于上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具体问题(1.1)关于田美村仍存在经济合同欠租未追回、土地基金专户账面金额与土地基金专户银行余额不一致、违规使用《广州市农村财务专用收据》收取租金的问题。

  一是2023年2月7日,田美村召开村社干部会议,制定欠租台账,加强租金追缴力度,未收租金已委托律师事务所开具催缴通知书追收。对仍未收到的款项,筹备相关资料及民主表决程序,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追缴。

  二是现阶段已清理历年账目中的应付征地款、在建工程及固定资产等科目,核查应付福利费,召开相应民主决策会议,整理资料进行会计账目的处理结转工作,使土地基金科目挂账余额与银行土地基金户余额一致。

  三是加强财务工作人员对《广州市农村财务专用收据管理办法》的学习,严格按照规定使用。

  四是2023年3月14日,村党委书记对刘某钜、曾某好、江某红进行提醒谈话,责令经办人提高业务水平,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增强业务能力。

  具体问题(1.2)关于新华村16层烂尾楼荒废的问题未完成整改的问题。

  一是2023年2月8日,新华村召开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提出三个初步发展方案,分别为推到重建、盘活原建筑物使用、土地流转。

  二是2023年3月24日,委托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花都区新华村商业楼改造及新建可能性评估》报告,后续将持续咨询各方专业意见,积极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妥善解决权属问题,积极组织会议研讨村内烂尾楼开发方案。

  具体问题(1.3)关于三华村仍存在违规使用《广州市农村财务专用收据》收取租金的问题。

  一是街道农村农业服务中心组织村社会计人员深入学习《广州市农村财务专用收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知识,要求各村社严格执行《广州市农村财务专用收据管理办法》。

  二是2023年2月27日,三华村党委书记对相关工作6名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加强对资金收支的监管。

  具体问题(1.4)关于五华村仍存在集体资产自行交易规避交易平台监管、违规使用《广州市农村财务专用收据》收取租金的问题。

  一是2023年3月3日,村党委书记对财务室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组织经办人学习《广州市农村财务专用管理办法》,要求提高业务水平,根据承租人的需求开具租金发票。

  二是2023年3月10日,村全体财会人员参加新华街组织的《广州市农村财务专用管理办法》学习班,提高了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

  三是经核实,五华村第六经济社以出资维修旧庄饭堂方式将饭堂交于维修者使用,发现该问题后立行立改,2023年3月20日与使用者签订移交确认书,已收回资产,作第六经济社仓库使用。

  具体问题(1.5)关于横潭村个别设备电器仍未计入固定资产科目的问题。

  2023年1月,横潭村民委员会已作会计账务处理,将台式电脑(2600元)按要求结转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管理。

  具体问题(1.6)关于莲塘村会议签到表疑似相同笔迹问题仍存在的问题。

  一是召开党务培训,明确工作中的问题和规范做法,特别是规范会议签到。

  二是2023年2月10日村党委书记曾德炎、副书记曾德滔对新东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要严格执行《新华街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表决的通知》,严格按规章制度执行,在今后的工作中杜绝此类问题出现。

  具体问题(1.7)关于大陵村党费收缴仍然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加强指导培训。街党工委于3月29日召开党务工作培训,针对党费收缴工作再次进行培训,会上明确了党费收缴方式和收缴标准,强调从预备党员起开始收缴党费,同时要求各村及时做好相关台账记录工作。

  二是督促村党委开展党费补缴工作。一方面,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落实责任到人,明确按照规定每月收取党员党费。另一方面,村党委书记对下属党支部书记常某德、曾某勇、曾某荣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按照党费收缴制度落实每月交纳党费工作,党委班子按月对各支部进行检查,对未及时收缴党费3名预备党员,补缴党费100元。

  三是要求大陵村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并依托“三会一课”督促党员认真履行交纳党费的应尽义务,提高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对不及时不按标准交纳党费的党员加强教育管理,增强党员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

  具体问题(1.8)关于新街村仍存在开支未落实联签制度的问题。

  一是新街村级党组织立行立改,召开会议明确落实联签(二人)名单。

  二是加强学习,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文件《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办法(新华街发〔2018〕16号)》,严格执行财会管理制度。

  主要问题(2)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2023年4月3日五华村第七经济社与旧庄厂房综合楼乙方达成解决协议,4月14日户表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对旧庄厂房综合楼进行结转固定资产,并完成会计账务处理。

  二是2023年3月30日,三华村通过党委班子成员提议、村“两委”班子成员商议,将在建工程华泰纸业进行清算,后续提交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最后提交街道会计中心进行账目处理。

  三是新街村望岗经济合作社应收发包款-吴某忠款项,应收发包款-花都区地产公司款项,通过法律途径起诉追讨。2023年3月15日新街村望岗经济合作社厂房款项和牌坊款项已开代表会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户代表计划2023年12月会议过会。新街村布心经济合作社第一生产队农贸南菜地款项、艺景明苑楼款项,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已于2022年6月作账务处理。新街村㘵心经济合作社水喉管道款项、新市场款项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计划2023年12月户代表会议过会。3月16日,㘵心经济合作社第一生产队应收发包款-时力制衣厂款项,应收发包款-陈美好艺景明苑综合楼款项已作坏账处理。

  四是经核查,常永亮租赁上陵社海朗27.1亩鱼塘,因海朗地块地势低洼,常年受水患影响,导致承租方于租赁期内无法充分利用土地,鱼塘收益受到严重影响,常永亮未及时缴纳租金。2023年4月10日上陵社召开一、二队户代表成员会议,对常永亮拖欠经营发包款一事做坏账处理表决,表决通过。

  五是督促各村及时结转已竣工在建工程项目,并通过“四议两公开”会议,提交街道会计中心作账目处理。

  六是督促各村通过法律途径追收欠租,追收不成功的按照会计制度作坏账处理。

  (五)针对区委第2巡察组反馈问题意见建议方面的整改

  主要建议(1)加强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坚持以党建引领推进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强化党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整改情况:一是建强组织夯根基。围绕“两个坚持”,巩固党的全面领导,借鉴以往的成功经验,继续坚持强力推行“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坚持社委会任命制,明确由党组织坚强领导下的村社干部任命思路,及时调整“三不”村社干部、逐步摸排下一任干部后备人选。督促各村全面推进“四议两公开”制度,将党组织“四议两公开”制度化向经济社党支部延伸。督促各村将组织建设写入《村规民约》,实现社党支部全面参与经济社重大决策中来。根据区委工作部署,初步制定2023年街道党建全年行动计划,将城中村治理、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等农村重点工作放到突出位置,着力提升村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经济功能。二是因地制宜疏堵点。围绕“一核三心七张牌”城中村治理思路,完善城中村区域化党建模式,按照全面覆盖、精准配对、人岗相适原则,初步完成城中村“大党委”和经济社“大支部”的组建,40名街中层骨干下沉担任经济社党支部第一书记,让党组织成为摸底数、保平安等各项治理改造工作的“主心骨”和“定盘星”,推动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主要建议(2)加强落实村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受处分人员教育回访工作。提高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花都区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关于对受处分人员教育回访的工作制度》和《新华街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落实街党工委主体责任和纪工委监督责任,加强对村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压实村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加强廉政警示教育。高度重视各村廉政警示教育工作,发放警示教育光碟8份,要求各村组织全体村干部观看学习。结合村属党员受处分情况,督促田美村、五华村、莲塘村、三华村和新街村开展“以案示警”专题警示教育,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醒广大党员干部。邀请花都区委宣传部原二级调研员、宣传部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讲师团成员刘武松到三华村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保障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专题报告,教育引导村社干部筑牢法纪观念,强化廉洁意识,做到遵纪守法、谨慎用权。二是扎实抓好教育回访工作。坚持做好村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后半篇文章,做细做实教育回访工作。2023年先后联合村干部做好10人次教育回访工作。目前,受处分党员干部思想稳定,认识到位,工作积极。三是严把村干部选人用人廉洁关。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把村干部选人用人廉洁关。今年来,新华街纪工委先后收到村干部(后备干部)廉政征询函2批次634人,建议暂缓使用1人。

  主要建议(3)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廉洁、担当、为民的村干部队伍。加强教育,强化政治担当,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增强为民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打造能干事敢担当,廉洁为民的村干部队伍。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村社干部政治意识。把学习贯彻加强党的建设重要论述与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深入实施新时代基层干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主题培训计划,增强推进基层党建的责任感。认真开展农村后备干部储备工作,各村已报送确定后备干部初步人选名单,待民主测评及考察后,上报区委组织部政治联审。二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先后8次到各村约谈村支书,了解各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提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要求,聚焦农村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压实各村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构建主责清晰、履责到位、追责严格的落实体系,打造干部清正、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生态。三是提高村社干部队伍素质。拟于今年与广东行政职业学院、华南农业大学等高校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共建活动,依托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师资力量,开展面向村社干部的专题培训,针对高质量发展、产业转型、基层治理、为民服务等开展系列专题培训,推动村社干部干事创业和为民服务的能力水平。四是强化干部队伍管理教育。继续完善管理措施,将村经济社长等纳入街统管范围,各驻片工作组督促纳管对象及时上交证件,堵塞管理漏洞。1月6日,街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将村经济社长、村民小组长纳入出入境管理范围,并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华街村社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已基本完成收缴并统一纳管村两委成员、经济社长、社委成员、村民小组长的因私出国境证照。3月20日,街党建工作办组织召开新华街村级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进行了因私出国境管理业务培训,继续加强和规范因私出入境管理。

  主要建议(4)加强对村党组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指导。严格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按照《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要求,指导和规范村党组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报告。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召开村党组织党建工作会议,切实增强村党组织请示报告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请示报告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讲政治要求贯彻到请示报告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二是加强制度学习。认真组织各村党委(党总支部)和下属党支部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明确村党组织请示报备事项、请示程序、请示方式、监督和追责等规范要求,确保各项规定不折不扣落实。三是强化监督问责。街党工委加强对村党组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指导,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中出现主体不适当、内容不准确、程序不规范、方法不合理的问题,及时提醒纠正解决。对应当请示报告而不请示报告、不如实请示报告情况,重大事项先做后报、边做边报,甚至做而不报的,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四是抓好落实整改。针对巡察中发现村级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越级请示问题,街党工委于2023年3月29日就发展党员问题对各村副书记、组织委员进行培训,提升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化水平。

  四、加强政治引领,保持整改力度,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

  经过近三个月的集中整改,解决了一些矛盾和问题,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面对新时代农村基层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巡察整改工作还任重道远。下一步,新华街将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大力推进巡察成果转化运用,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一)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巡察整改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任务。需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将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抓在手、记在心、扛在肩。对已整改落实到位的整改问题,坚持适时“回头看”,强化“向前看”;对正在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持续推进,逐个销号,确保每个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特别是对一些历史遗留复杂问题和难啃的硬骨头,要盯住不放,积极发扬钉钉子精神,既要打好“攻坚战”,又要打好“持久战”,持续深入抓好整改,切实做到攻坚克难、久久为功,全方位推进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二)持续健全长效机制。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要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整改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整改相结合,科学合理安排,整体协调推进,既要在治标上下功夫,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共性和突出问题进行立行立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又要在治本上不放松,针对共性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找出体制机制方面的病灶,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努力从源头上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切实把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发挥好。

  (三)持续压实整改责任。要压实整改主体责任,街党工委将适时组织整改工作“回头看”,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整改落实落地。街纪工委要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整改监督台账,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督查督办、开展整改效果评估等方式,切实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掌握整改进展和落实情况,推动提升整改成效。对进展缓慢、整改不力的,严肃督导落实;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持续推进成果转化。坚持把区委村(社区)巡察、乡村振兴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与推进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高质量发展、党建引领城中村综合治理改造、全面从严治党、夯实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等重大工作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制约我街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好统筹质量和效率,深入推进制度机制创新,持续提振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不断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花都高水平规划建设广州北部增长,打造新动力源极积极贡献新华力量,切实以巡察整改落实推动全街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新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对取得成绩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向派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派驻纪检组)反映,电话6683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