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秀全街对标对表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推进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大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
一是健全法治建设统一领导。健全《秀全街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结合行政机构及各级领导分工情况及时调整全面依法治街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街道中心工作,多次召开法治创建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和区关于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对街道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规划,确保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实。
二是优化法治建设考评工作。抓好党政班子成员责任主体,
真正实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同时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纳入考核,增强“指挥棒”作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有力促进全街各项目标任务稳步推进。今年街道党政班子无发生违纪案件和渎职、贪污、受贿等刑事案件,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高。
三是积极打造法治品牌。积极打造“秀全大妈”法治品牌,将法治教育有机融入秀全大妈活动当中,法治宣传覆盖全街13个村(社区)、5所高校以及12个驻区部队。今年以来,共开展教育宣讲活动50多场,各类培训400多场,开展法治宣传、矛盾化解等活动460多场,参与人数超过2万人次。积极探索新思路、新途径、新动力,完善配备图书馆、文化活动室、村民议事厅、宣传栏等设施,塑造可参观、可体验,具有丰富法治文化内涵的阵地群,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打通村居普法“最后一公里”。目前民主法治村(社区)实现辖区全覆盖,辖内13个村(社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通过率100%。
(二)法治建设统筹推进
一是制度执行力有效提升。严格落实《秀全街党工委、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街道法律顾问由广东誉理律师事务所杨蜀律师担任,对马溪、乐同村信访案等问题,严格依法提出审核意见3份,助推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涉及重大决策、重要涉法事项的,必要时请法律顾问提前介入,重点从合法性、可操作性和民意性三方面内容进行审查;涉法涉诉案件交由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审查论证,确保所有行政行为合法规范。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报送备案制度,适时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政策文件,一律不予出台。今年无备案、出台规范性文件。
二是基层民主规范发展。强化集体事务“四议两公开”,完善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农村民主决策过程,实现村民决策民主科学,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依托街政务中心,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助推各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效满足群众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各村(社区)法律顾问分别由广东古武律师事务所、广东古谷律师事务所、广东丞洛律师事务所、广东卓明律师事务所、广东裕信律师事务所和广东益航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今年各村(社区)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98件,审查及修改村规民约60次,调解重大纠纷43件。
三是行政权力有效制约。建立和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领导分工和各部门工作职责,推动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有机衔接。依托网格化管理,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通过设置网上网下信箱、公众留言板,开展接访活动、召开座谈会、利用微信及手机APP等形式,拓宽民情民意表达渠道和反映问题途径,做到监督无盲区。对每一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认真分析,对涉及职责范围内的,积极制定措施,尽快组织落实,对职责范围外的及时给予答复。今年共承办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6件,其中主办件2件,会办件34件,限期前所有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答复率达100%。
(三)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履职能力全面提升
一是抓住“关键少数”,把宪法学习纳入到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年度工作要点。依托公职人员学法平台和“廉洁广州”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两学一做”活动,重点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法律。今年共举办法治专题讲座1期。
二是落实机关干部和村(社区)干部学法考法制度,加大投入力度购买《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选编(2012-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书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特别是街道35名执法人员开展培训或法制讲座等活动,学习《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提高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今年共组织专题法治轮训1次、法律知识教育培训2场;组织全体在职在编干部进行学法考试,参与率和合格率达100%。
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明确秀全执法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组等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强化执法人员法治服务意识。截至目前,全街共立案262宗(其中一般程序立案137宗、简易程序立案125宗),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率达100%,无行政执法行为被撤销、变更和确认违法或无效的案件发生,无因行政违法行为侵犯公民合法权益而引发群体性事件。
(四)职能转变加快推进
一是优化职能配置。根据“三定”规定,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和行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把同行政审批和行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相关联的改革事项理清楚,避免政出多门、责任不明、推诿扯皮,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责任明确、协同推进。
二是助力经济社会发展。聚力“六稳”“六保”,以走访调研为契机,向辖区企业宣传科技创新、孵化育成奖励、上市奖励等亲商助企政策,引导145高新技术企业转型升级,推动新可激光、海同智能、德晟光电等14个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朱村商业广场、中建花都绿色建筑产业园等重大项目成功落地,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人才给予奖励补助,切实解决安家落户、子女入学、交通出行等问题。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动员2000多名“秀全大妈”志愿者引领辖区群众开展禁毒维稳、治安巡逻等活动500余场次,今年1-11月,涉黄警情同比下降73.21%、涉赌类警情同比下降79.18、抢夺类警情同比下降50%、盗窃类警情同比下降44.08%、人身伤害类警情同比下降45.21%、财产伤害类警情同比下降44.7%,全面提升群众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公共服务精准到位。街道及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市民广场等项目建设不断完善,群众精神生活丰富、充实。就业大局稳定,积极配合实施“南粤家政”“粤菜师傅”培训工程,组织9名厨师参加“粤菜师傅·花都工匠杯”竞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完善,实现政务服务平台向村(社区)延伸,截至12月11日,共完成认领新省事项系统承办116项事项,上报网格事件总数7450件、正常办结数6894件,受理业务13977件、办结13557件,积极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群众对服务的满意度达99.9%。
四是政务公开深入推进。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完善网站建设,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村务信息,推动政务公开和数据共享,发挥信息的生产力作用。目前街道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55条、微信公开信息663条、报刊公开信息179条。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推行“警民联调”。在全街500人规模以上企业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配齐配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通过集中学习、讲座等方式系统学习,达到思想和业务双提高。联合秀全派出所,科学分流矛盾案件,实现公安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机衔接,提高行政调解效能。
二是健全诉调、警调、访调工作机制。常态化落实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整合专业律师、法律工作者等资源,为企业、居民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合力攻坚,化解纠纷。截至目前,累计受理信访案件107宗、办结98宗,办结率91.59%,调处化解日常劳资纠纷266宗、办结260宗,办结率97.7%,调处矛盾纠纷314宗,涉及当事人2056人次,涉及金额1183.86万元,调解成功314宗,调解成功率达100%,未发生因劳资纠纷30人以上到省、市越级上访的情况,无一宗因劳资纠纷导致的严重治安或刑事案件发生。
三是全力排查基层矛盾隐患。坚持每个星期走访与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深入到各村(社区)进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萌芽化解在基层。截至目前共累计共走访排查189次,共排查解决纠纷332宗。重点做好企业因疫情影响造成的生产经营、合同履行、金融借贷、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的摸排工作,组织法律顾问对辖区企业进行“法治体检”3次,以及组织暖企法律顾问团对辖区企业进行“暖企服务”10余次,帮助企业排摸风险,提前防范,为企业发展清除障碍。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组织人民调解信息员通过会议、讲座等形式,宣传讲解人民调解工作业务知识、法律常识,并通过他们在广大群众当中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精神。今年开展普法教育活动48场次,派发宣传资料3.8万余份,受教育群众3万余人次。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在上级机关的坚强领导下,秀全街法治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干部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相关工作人员流动性大,专业化能力不高,难以保持工作连续性。二是普法方式单一,缺乏针对性,群众法治意识有待提高。
三、下一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强化组织保障,深入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加强指导和督查,定期不定期地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特别是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的环节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及时解决。明确职权范围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范围。
二是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的贯彻落实力度,确保审查的合法性。完善各项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如行政决策制度、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行政复议制度等。对已有规范性文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街道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确保文件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及时做好清理工作,以保证文件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三是推行决策事前审查制度,重点解决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规划和价格调整、重大民生工程建设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领域中存在的随意决策、违法决策等问题。
(二)全力深化实践,推进工作规范化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通过自学、法制讲座、集体学习等方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培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每年组织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参加4次依法行政知识和新法制法规的学习。
二是认真有效地开展行政内部监督,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制度和途径,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督查信访事项的办理,依法处理好各类社会矛盾。
三是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社区)事务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对涉及街道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都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公开,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
四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强化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完善决策方式,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继续完善网站建设,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整合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资源,巩固街道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效满足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
(三)突出重点细化任务,着力打造法治示范
一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同时督促各村(社区)调解委员会成员认真做好纠纷调解工作,积极上报调解案件,集中精力、完成上级下达的调解任务。加强全街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及时总结经验,明确工作职责,同心同德把各项工作完成好。组织人民调解信息员通过会议、讲座等形式,宣传讲解人民调解工作业务知识、法律常识,并通过他们在广大群众当中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精神。坚持每个星期走访与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深入到各村(社区)进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萌芽化解在基层。
二是畅通弱势群体的受援渠道,对农民工、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五类对象要做到应援尽援。积极沟通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做好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同时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确保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取得实效。严格规范服刑人员档案,同时,及时更新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数据,运用系统加强管理。
三是强化普法讲师团,利用消费者权益日、国家宪法日等节日主题深入学校、企业、农村、单位、机关、社区开展普法宣讲,提升全民法律素质,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守法的法治氛围。督促街道各中小学开设一定量的法制课程,增强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尽可能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四是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工作;进一步发挥法律服务人员在法律援助、矛盾纠纷调处、法律宣传等方面的作用。继续做好法律服务人员的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律师进村(社区)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