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等法规、规章规定,经企业申请、花都区应急管理局审查,同意向广州市科辉新材料有限公司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请广州市科辉新材料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依法依规经营。(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101号,联系电话:020-36888271)
特此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
2025 年1月17日
索引号: | 11440114MB2D27778J/2025-00010 | 分类: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 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17 |
名称: | [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颁发公告-科辉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1-17 | |
主题词: |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等法规、规章规定,经企业申请、花都区应急管理局审查,同意向广州市科辉新材料有限公司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请广州市科辉新材料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依法依规经营。(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101号,联系电话:020-36888271)
序号 | 企业 名称 | 地址 | 法定 代表人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 | 许可 有效期 | 经营 方式 | 经营范围 | 备注 |
1 | 广州市科辉新材料有限公司 | 广州市花都区花都永发路14号之二(14号之二)1105房 | 陈伟庆 | 粤穗WH应急证字〔2025〕440114001号 | 2025年1月17日至2028年1月16日 | 危险化学品经营(无储存) | 危险化学品经营(无储存):偶氮二甲酰胺(1599)、4,4’-氧代双苯磺酰肼(291)共2种危险化学品。(经营场所仅作为办公使用,严禁存放和超范围经营危险化学品) | 延期申请 |
特此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
2025 年1月17日
主办单位: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方式:020-36902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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