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和《广东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粤安监〔2014〕44号)等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经企业申请,我局审查,同意广州市民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负责人。请广州市民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依法依规经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经营安全。(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101号,联系电话:020-36888271)。
特此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