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应急管理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各科室、各企业主体:
2022年4月我局组织为期一个月的“利剑除患”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发现企业层面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下去、落实不到位系列问题和监管执法层面存在工作着力点不精准及宽松软等问题。为做好“利剑除患”行动“后半篇文章”,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广东省安全生产65条具体措施,紧盯严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经研究,现印发我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十条措施》《服务指导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八项任务》《改进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十个做法》等三个工作清单(见附件)。请各企业依清单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各监管执法单位依清单加强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精准指导工作及精准执法工作,从根本上解决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下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推动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营造我区更加平安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特此通知。
附件:1.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十条措施
2.服务指导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八项任务
3.改进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十个做法
4.花都区推进落实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个清单”工作任务分解表
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29日
附件1: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十条措施
安全责任悬空、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教培失效、安全管理松软、安全能力缺乏、应急准备不实等问题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下去、落实不到位的集中具体体现。为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下去、落实到位,提高企业本质安全能力水平,久久为功,在全区各企业坚持实施以下二十条措施:
一、主要负责人当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使命担当,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法定职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
二、设立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实体化运作
规模以上企业和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液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其他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生产经营单位,一是要设立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安委会工作制度,统一组织领导、指导协调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要设置安全总监,安全总监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专项分管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他负责人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三是要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任命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安全总监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其他从业人员未超过一百人的工业生产加工型企业必须任命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专业化建设
企业安全总监要符合取得工程师以上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且在本行业领域内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满3年的基本条件;其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在危险工序和环境作业或者直接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应具有本行业领域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关工种技师以上技能等级,或相关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鼓励支持企业自主培养知识能力基础好的员工学习报考取得本行业领域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予以安全生产管理方面任命重用。
四、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要明确主要责任人、专项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车间仓库(班组)负责人、一线员工等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建立并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机制,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五、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企业要常态化实施安全风险排查、辨识、分析、分级、确认、控制,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排序、排除,建立风险管控清单和隐患治理清单,压实责任,闭环管理,坚决防止重大风险隐患演变为重特大事故。
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的法定职责,组织本单位严格落实国家财政、应急部门有关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规定,确保企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的法定职责,保证主要负责人自身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保证其他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了解本岗位安全风险和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知悉自身安全生产的权力和义务。其他如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接收学校学生实习、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以及接受接待外来人员进入生产经营主要场所参观学习或者调研考察检查等,一律按规定进行必要专门的临时安全教育和培训。
八、主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每年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企业必须自主组织全体员工开展至少4场次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即组织一场安全知识(技能)竞赛提升安全素质、观看一场系列事故警示片提高安全意识、组织一场风险自查梳理各类风险隐患、组织一场安全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九、实施安全生产述职制度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每年分别向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股东大会或者股东代表大会报告本年度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支持企业有必要层层开展各岗位安全生产述职制度。
十、坚持安全生产班会制度
企业要规范统一安全生产班前会、班后会的组织实施,长期坚持,充分发挥一线班组的班会制度在组织安全生产和防范、处置事故中的关键作用。
十一、持续开展反“三违”工作
“三违”是人的不安全行为所导致的各类事故的罪魁祸首,企业必须充分认识违章、深入分析根源、紧盯“三违”行为易发人群与作业环节,采取重层遏制管理方法,切实有效开展反“三违”工作。
十二、切实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危险作业不常有,极易被忽视和放松管理出事故,企业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设备检维修、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断路、动土等危险作业,必须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制定安全作业方案(包括应急处置方案)、开展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或交底、作业现场和作业工器具设备准备、办理作业审批手续等,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十三、切实加强承包承租方安全管理
企业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项目发包、场所出租的,企业必须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企业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包括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必须与本企业人员同培训、同教育、同监督,推行实名制和班组管理,同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十四、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
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包括技改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设备设施的设计、施工、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企业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有效运转。
十五、努力提升安全科技支撑能力
企业要主动适应安全发展时代要求和安全科技化趋势,自觉推动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在危险工序和环境的应用,提升现代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的融合,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信息化安全预警连锁管控,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及时开展老旧装置(20年以上)安全风险评估、安全运行监控、实施分类整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十六、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规模以上企业和高危企业必须尽快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并评审达标,鼓励其他企业创造条件实施标准化建设达标,暂时无条件创建达标的企业必须实行6S现场标准化安全管理并验收合格,以整体实现全区企业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标准化,助推高质量安全发展。
十七、尽快提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企业必须依照有关法规规定和标准规范编制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预案制作应急处置流程和现场应急处置明白卡,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开展经常性的应急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培训,着力提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十八、实施企业内部安全举报奖励机制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处置单位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达到规定使用量的企业、粉尘涉爆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将12345、12350及属地监管部门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电话及信息张贴在企业办公楼、作业面等场所醒目位置,支持和鼓励内部员工积极举报身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举报人。
十九、发挥公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示范带头作用
中央、省、市各驻花企业、区属企业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示范带头表率作用。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内生机制,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链条、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强化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完善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机制,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自觉接受属地监管。
二十、切实抓好当前三个统筹
企业要在政府和市场的规划发展、政策实施、工作布局中,统筹抓好本单位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着力保持企业安全稳定、持续健康、创新发展。
附件2:
服务指导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八项任务
为解决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懂管、不会管、管理效能差的问题,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下去、落实到位,必须加大服务指导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力度。区应急管理局对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工作内容、制度、方法等,统一研究、统一规范、统一实施,具体从以下八个方面统一服务指导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打牢企业安全管理基础。
一、统一规范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地
出台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的指引文件,明确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保障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的安全生产领导、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明确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标准和监督考核机制,明确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的法定职责上墙、层层签订责任状和层层述职的机制。
二、统一规范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实施
出台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的指引文件,明确企业安全风险的排查、辨识、分级、控制的方法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排序、排除的方法,明确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管理机构及人员责任,明确企业动态更新安全风险清单和事故隐患清单机制。
三、统一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出台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指引文件,明确企业安全生产投入资金费用的使用范围,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标准政策,明确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工作制度和责任人员,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制定和组织实施。
四、统一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
出台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引文件,明确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对象、内容、学时,明确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计划、组织实施、发证及如实记录,明确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第三方培训机构的统合管理。
五、统一规范企业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出台企业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的指引文件,明确企业常见危险作业的种类和安全风险,明确企业危险作业的组织实施基本要求,明确企业危险作业公示栏、安全作业票管理和作业现场监护管理等关键环节。
六、统一规范企业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出台企业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指引文件,明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和企业现场应急处置明白卡模板,明确企业建立应急救援抢险队伍的方式要求,明确企业必配的应急抢险器材、设备和维保,明确企业应急救援演练的计划、频次、组织实施和评估修订等。
七、统一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
出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引文件,明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依据、标准和全区的目标规划、任务时间(包括6S管理),明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的程序和相关文本格式要求,明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评审、公示公告,明确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每年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和镇街应急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培训内容之一。
八、重新统一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资料台账
出台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资料台账指引文件,根据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的规范,明确不同大小、不同危险程度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资料台账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资料台账内容清单,明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动态资料生成归账做法,明确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资料台账管理纳入每年镇街应急管理机构服务指导企业和企业内部管理的考核内容之一,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下去、落实到位。
附件3:
改进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十个做法
为改进加强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更有力更有效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下去、落实到位,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推动实现全区安全发展,现就改进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以下十条做法:
一、实行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
出台《花都区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实施办法》,实行企业分类、监管执法分级,明晰区、镇两级监管执法责任边界,原则上一家企业对应一个层级执法主体,避免多头重复执法、浪费行政资源、责任边界不清。
二、实施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免处罚
出台《花都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统筹好发展与安全。
三、实施安全生产举报奖励
制定实施《花都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建立“线人”制度,鼓励社会公众举报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或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予以重奖;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达到规定使用量的企业、粉尘涉爆企业建立“吹哨人”制度,并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举报奖励机制,把12345、12350及属地监管部门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张贴在企业办公楼、作业面等场所醒目位置,支持鼓励内部员工积极举报身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四、实行“安全三问”监管执法制度
区、镇应急管理部门组织企业召开相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或者首检执法检查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岗位员工进行“安全三问”闭卷考试,考试成绩登记在册,区镇应急管理部门共享,对一年内连续三次以上考试不合格的,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视情况以安全生产约谈或行政处罚。
五、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执法行动
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每年分别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生产经营项目或场所发包或出租安全管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以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等专项执法,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止重大风险隐患演变为重特大事故。
六、打击非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实行“三个一律”
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七、加大行刑司法衔接力度
完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切实加大事故前危险作业行为(企业相关负责人“三违”作业,非法开采矿山,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执行整改)的刑事责任追究力度,防止以罚代刑。
八、加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追责力度
对发生亡人生产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负责人,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要依法明确五年内或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等其他追责措施。
九、加大安全失信联合惩戒力度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失信主体,坚决报送纳入全国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名单,督促指导同级发改、人社、税务、银监证监保监等相关部门落实联合惩戒29项措施。
十、扩大执法效果警醒教育一片
(一)每半年在企业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执法典型现场会,全区公开曝光,切实起到震慑警示和宣传教育作用。
(二)发生亡人生产安全事故,一律及时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全区公开曝光,吸取教训,警醒社会。
(三)对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企业或个人(包括轻微违法免于处罚的),由案件办理人通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或被处罚当事人到指定地点观看相关事故警示教育片,接受安全生产再教育。
(四)对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企业或个人(包括轻微违法免于处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被处罚当事人必须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并在企业内部公告栏公示一个月,接受员工监督,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
附件4:
花都区推进落实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个清单”工作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