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等法规、规章规定,经企业申请、花都区应急管理局审查,同意向砌美(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请砌美(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依法依规经营。(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101号,联系电话:020-36888271)
特此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13日
索引号: | 11440114MB2D27778J/2023-00173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14 |
名称: | [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颁发公告-砌美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12-14 | |
主题词: |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等法规、规章规定,经企业申请、花都区应急管理局审查,同意向砌美(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请砌美(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依法依规经营。(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101号,联系电话:020-36888271)
序号 | 企业 名称 | 地址 | 法定 代表人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 | 许可 有效期 | 经营 方式 | 经营范围 | 备注 |
1 | 砌美(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76号1栋2319号 | 杜红梅 | 粤穗WH应急证字〔2023〕440114038号 | 2023年12月13日至 2026年12月12日 | 危险化学品经营(无储存) | 危险化学品经营(无储存):2-氨基乙醇(33)、变性乙醇(107)、2-丙醇(111)、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166)、2,2'-二羟基二乙胺(566)、六甲基二硅醚(1346)、氢过氧化蒎烷[56%<含量≤100%](1651)、氢过氧化蒎烷[含量≤56%,含A 型稀52-9释剂≥44%](1651)、氢氧化钾(1667)、氢氧化钾溶液[含量≥30%](1667)、氢氧化钠(1669)、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1669)、巯基乙酸(1714)、溶剂油[闭杯闪点≤60℃](1734)、五甲基庚烷(2141)、乙醇[无水](2568)、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2828,乙醇溶液[按体积含乙醇大于24%])共计17种危险化学品。 | 变更经营品种重新申请 |
特此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13日
主办单位: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方式:020-36902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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