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3
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区委十三届七次全会以及区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建设“国际空铁枢纽、高端产业基地、休闲旅游绿港、幸福美丽花都”的总目标,狠抓房地产市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招投标和建筑行业市场监管,强化住房建设管理和规范行业监督,大力协调推进区重大工程和民生实事项目,扎实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2016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
继续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大“四风”整治力度,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一是抓好组织建设,打好学习教育的思想和组织基础。针对机构改革实际调整局党组织设置,及时组织党支部换届,建立健全各级党组织。局党委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拟订我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搞好思想发动,全面展开专题学习教育活动。
二是抓好舆论宣传,浓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氛围。各党支部充分利用各种手段,深入宣传“两学一做”活动的意义、目的、内容和要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活动参与面。局“两学一做”办公室专门编发短信、开辟专栏,指导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做好有关学习教育资料的准备工作,统一征订下发《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学习资料。通过书记专题党课、指导各支部制定方案和学习计划,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理论测试、组织党员参与“一台一网”、考学活动等系列学用活动;结合“纪律教育月”活动开展经常性的廉政警示教育,邀请了区委党校老师为全局党员进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暨反腐倡廉专题讲座”,“传达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讲座”,组织党员干部参观黄埔军校旧址纪念馆、花都廉政教育基地、广州红色家风展以及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联合局纪委组织全体党员观看反腐倡廉专题电教片并举行局正面典型报告会,开展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宣讲,组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两部党内法规的考学活动等,提高全体党员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
三是紧盯问题整改,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各种作风建设问题进行排查纠治,较好地维护了住建部门的良好形象。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加强我局车辆及驾驶员规范化管理,出台《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建设局公务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对公务用车使用严格管控,落实车辆出入登记、车钥匙管理、驾驶员管理、用车申请审批、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公示等制度,严防公务用车失管失控。着力加强机关行风建设,制定并完善《广州市花都区住建局窗口服务管理制度》、《花都区住房和建设局印章使用管理制度》、《花都区住房和建设局休假、请假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工作人员的行为,不断提高我局机关的对外服务质量水平。
四是抓好关键环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了《2016年度花都区住建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局党政“一把手”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廉洁从政责任书》13份;组织全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理论5次,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2016年党委书记共约谈党委其他班子成员4次,约谈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共9次,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约谈机制落实到经常。按照责任分工,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抓好分管科站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早防范各类违法问题和违规现象发生。
(二)认真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协调推进我区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
1.加快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重大项目工程投资大、社会关注度高,我局重点协调指导中轴线安置房建设指挥部和区建管中心,抓好中轴线安置区、区秀全中学新校区、民俗博物馆、区养老院、区人民医院新院、松园里公租房、炭步卫生院、区殡仪馆等重大工程项目的新建和筹建工作。秀全中学新校区项目用地面积432亩,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概算总投资6.69亿元, 目前首期开学区域内的综合楼、图书馆、实验楼、两栋教学楼、两栋宿舍楼等共8万平方米建筑的土建工程已完成并交付区教育局和秀全中学投入使用;后续开学范围的工程正开展主体施工和环境配套工程施工。广州民俗博物馆项目立项总投资5700万元,目前基坑支护已完成并验收,主体工程招标基本完成,正在开展施工建设。中轴线安置区项目正按计划推进石岗安置区和罗仙安置区工程。区养老院、炭步镇中心卫生院等区重点项目正按计划推进。通过加强工作协调,积极主动做好与重点项目业主、施工、监理单位的沟通,采取特事特办等方式及时妥善地解决好重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难点问题,确保花都文旅城、中轴线安置区、区市政道路等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全年为我区重点项目共办理临时施工复函19项,合计建筑面积115.73万平方米、工程造价30.8亿元。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各项工作进展总体较顺利。
2.大力协调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民生实事项目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是区委、区政府最关注和倾力解决的民生问题。根据职责分工,城中村安全隐患整治和新一期农村路灯建设项目由我局负责推进。今年我区共有9条行政村纳入城中村安全隐患整治范围,在各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区直各职能部门、各镇(街)通力合作下,目前9条整治城中村在消防整治、管线整治、燃气改造、给排水改造、垃圾分类和网格化管理等178项整治任务已基本完成,效果明显。2016年12月12日-14日,区组织预验收组进行预验收;12月20日,市城中村安全隐患整治第五验收组对我区9 条城中进行检查验收,总体评价是效果明显,达到了整治目的和要求。今年我区新一期农村路灯工程共13295盏路灯(其中壁挂灯763盏,立杆灯12532盏),覆盖全区10个镇(街)175个行政村,市级财政投资8069万元,已拨付各街镇、监理和设计单位共约6000万元,目前已完成基础开挖和路灯基础浇筑工作,立杆、灯具安装11418盏,完成总工程量96%,进一步改善了我区农村居民的夜间出行条件。
(三)切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1.认真编制和调整权责清单。根据区行政机构调整改革的工作要求,对照我局“三定方案”明确的职责和任务,建立明确的权责清单,厘清局各部门行政许可10项,行政处罚209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检查16项,其他行政职责28项。
2.扎实做好审批事项进驻政务服务窗口工作。按照区的统一要求,我局审批科已整科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至2016年12月共有30项审批事项进驻区政务服务窗口,进驻比例达91%。为保障进驻政务窗口审批事项集中收件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制定了《区住建局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完善了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编制了收件资料审验表,实行了审批事项申办受理标准化,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事项,通过收件资料审验表实行 “一次性告知”,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服务效能。
(四)积极履行建筑市场监管职责,力促建筑业快速健康发展
1.强化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推动建筑工程建设有序开展。一是着力抓好全区在建项目的监管。截至12月底,共办理施工许可100项,建筑面积469.05万平方米,工程造价88.24亿元。其中房地产项目237.86万平方米,工程造价62.33亿元;工业项目114.16万平方米,工程造价7.77亿元;其他项目(今年主要是商业项目较多)117.04万平方米,工程造价14.11亿元。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75项,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40亿元。二是定期对我区在建工地使用袋装水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现场搅拌砂浆情况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全年共开出“三禁”(禁止使用袋装水泥、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工作检查责令整改通知书22份,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记不良行为公示及诚信扣分4次,“三禁”工作成效明显,得到市散办的肯定。三是大力推广绿色、节能建材的使用。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5314.59万元,返退2700.52万元;严格执行2016年3月1日起停止征收散装水泥基金的规定,征收散装水泥基金216.6万元, 返退11.73万元。依法关闭赤坭镇东山村和珊瑚村两家违法生产的红砖厂。
2.严格施工招投标和工程造价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一是严格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全年依法办理各类施工招标202项,涉及建筑面积110.1万平方米,中标造价35.68亿元,其中公开招标178项,邀请招标24项。办理监理招标68项,设计招标51项,其他招标28项,小额交易60项。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的廉政监管工作,注重区分工程项目类别、工程投资额大小和工程招投标主体对招投标工作进行检查,认真落实招标文件范本使用制度,严格审核房屋建筑及市政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编制,坚决杜绝随意增加或删除范本条款、提高招标条件限制投标人等违规行为发生,查处了15宗招标投诉案,进一步规范了我区建筑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秩序。二是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一方面,拓宽建筑材料市场价格信息采集渠道,及时发布我区地方材料指导价格。截至12月,共发布花都区2015年四季度、2016年一至三季度地方材料指导价。另一方面,做好各专业定额子目、专业法规指导解释和工程造价争议、经济纠纷调解工作。全年共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备案167项,备案的控制价总金额44.468亿元。另外,协调推进我区无障碍环境创建工作,落实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针对今年5月1日我国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税制,密切与市造价站及周边各区造价站的沟通联系工作,根据《关于转发穗建造价〔2016〕31号文的通知》,落实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建设工程的要求。
3.狠抓工程建设质量和工程安全监管,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可控。我局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原则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扎实抓好在建工程质量管理和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工程质量监管力度持续加强。全年建设工程质量受监308项,总建筑面积约1190万㎡,总造价约217亿元;另有一批区重点公共建设、市政工程项目通过绿色通道受理质量监督。一方面,在日常监督的基础上,组织了4次季度工程质量大检查,加强对工程参建单位行为规范的监督,打击建设工程未报先建等违法行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全年办理重要分部中间验收登记835项、竣工验收备案109项,建筑面积约262.37万㎡;完成了99项报监前工程的现场查勘、109项工程竣工前检查、24项中间评价,抽查97项在建工程;对低应变法、钻芯法、单桩声波透射法等11种检测方法进行了现场监督抽查,监督检测机构不断提高检测质量意识,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提供了指引和保障。共发出各类抽查和整改通知书1921份,上报不规范行为记录19次,发出停工通知书3次,出动质监监督执法3852人次,检查工地建材使用情况1923次,监督抽检建筑材料1693组,合格率99.98%,不合格建材已按规定进行了处理,确保了所有在监工程均未发生质量事故。另一方面,深入开展“建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继续围绕建立工程质量终身制、工程质量和劳务市场信息化监管、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防范商品混凝土氯离子含量超标、打击建筑工程转包及违法分包等问题,加大工地建材打假力度,深入开展质量创优工作。对我区百花广场、颐和盛世、花城街三东村民委员会等建设项目出现的设计、监理、施工、招标等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截至2016年12月,已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2宗,正在调查处理17宗,建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是力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全年累计建设工程安全监管项目217项,建筑面积1218.569万平方米,工程投资199.369亿元。项目数比2015年同期增加了3.82%,建筑面积及工程投资分别比2015年同期增加了20.84%和15.10%。与区属18家施工企业和外来施工企业分别签订《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加大安全生产日常检查抽查力度,共抽查在建工程项目1193项次,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801份,封停塔吊30台次、施工电台41台次,对31个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项目进行了暂时停工处理,上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32项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恶劣气象条件下施工管理”等专项行动,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采取专家论证、专家验收和现场双确认等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和诚信评价机制,形成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成功组织“高处坠落暨消防应急救援预案”等应急救援演练活动12次,杜绝在建工程发生重大事故。今年以来共协调解决劳资纠纷23宗,涉及金额约2.9306亿元、工人7164名,截止当前已成功化解了19宗,3宗已达成初步调解协议(涉及金额约1035万元、工人214名),尚有1宗正在协调处理中(涉及金额约140万元、工人68名),为我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是加强对临时性建筑和限额以下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指导。9月29日我局牵头组织举办了“花都区临时性建筑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培训班”,对全区188条行政村共200多名村干部进行管理培训。通过培训增强村社干部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和防灾避险意识,进一步加强了对花都区临时性建筑和限额以下工程(包括村民自建房,简称小型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
(四)高标准完成我区人防建设任务,为推进区域人防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全面完成区人防基本指挥所(101工程)建设。认真贯彻中央、省、市人防工作精神,加强人防工程质量监管,大力推进区人防疏散基地建设,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并组织完成区人防指挥所(101工程)终验工作,今年9月代建单位已正式移交我局使用,并多批次迎接各省、市、区领导组织的参观考察活动,受到省、市民防办领导的表扬。
2.抓好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加强防空警报及人防通信设备设施的维护,提升队伍专业水平。一是及时对区属人防工程使用管理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部分存在消防隐患的人防工程进行督促整改,做到防患于未然。二是组织对全区现有的警报器、基站及通信设施进行了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我区现有的人防设备设施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三是及时完成区7支人防专业队伍800余人的整组工作,并开展相关人防专业日常训练和野外拉练,着力提高区人防系统“准军事化”水平和应急救援、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3.有效开展我区人防“结建”工作。按照“结建”要求,今年共审批人防地下室建设20宗,面积142272平方米;接收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16宗,面积151590平方米;审批人防易地建设21宗,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8943762元。
4.积极开展人防宣传教育,完满完成年度城市人民防空演习。为增强全市民众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配合做好“羊城天盾—2016”城市人民防空演习期间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市民防办的统一部署,9月10日在区人民公园组织开展了“关注人民防空,铸就羊城天盾”党员志愿服务日活动,9月24日组织广东培正学院1500名师生进行临战疏散隐蔽演练等,成功组织了“羊城天盾-2016”城市人民防空演习。
(五)切实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物业服务体系
1.贯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房地产市场整治精神,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一是积极开展房地产“去库存”工作。2016年全区商品房新增可售面积139.8万平方米,可售套数14912套(其中:住宅124.47万平方米、12439套;商业10.81平方米、1602套)。截至12月25日,全区已销售209.04万平方米、23539套,已全面完成广州市下达给我区的2016年商品房去库存任务。二是大力推进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对我区目前建筑面积销售单价超过1.8万元的四个房地产项目(雪域澜庭、锦东花园、凤凰御景花园、森悦华庭)进行价格监管,重点巡查南华时代城等51个在售商品房项目及中原地产等87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共发出《房地产市场预售违规行为整改通知书》4份、《商品预售款监控业务整改通知书》19份、《房地产中介市场违规行为整改通知书》19份,有效控制了房地产市场违规行为。三是认真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全年共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手册申请23宗、年检127宗,开发企业资质变更 13宗、备案3宗、年检87宗;办理房地产中介机构执业资格年审138宗;核发44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面积139.8万平方米;审批商品房预售款1367宗,划拨金额149.4亿元。
2.抓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加强对各镇(街)出租屋管理中心的业务指导。积极指导街镇开展租赁管理工作,2016年共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40.10万宗,总登记备案面积2673.74万平方米,其中住宅房屋29.38万宗,面积689.4万平方米;非住宅房屋10.72万宗,面积1984.34万平方米。同时,开展了住房租赁经营机构调研,为下一步开展房屋租赁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3.以实效为目标深化物业管理,规范物业服务行业秩序。全区在管物业服务企业149家,其中,一级资质19家,二级14家,三级116家;我区二级资质升一级资质2家。新增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楼盘5个。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力度不断增强,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等工作逐渐走向制度化、规范化。2016年我区累计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楼盘274个,共计30.21万户,归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24.02亿元,累计使用0.06亿元;其中2016年度归集1.93亿元,使用0.02亿元。共计巡查物业小区320多个,发出整改通知书80余份,处理涉及物业服务群众投诉390宗,督促物业企业主动和业主沟通,及时化解矛盾。
(六)立足民生扎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着力改善人居环境
1.以民生为根本,促进“住有所居”。一是全面落实市新增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1600户的任务。通过加强政策宣传,挖掘潜在申请需求,强化镇街基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指导,2016年新增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超40户,超额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二是切实关注民生,理顺保障房小区管理体制机制。多措并举落实好小区有线电视接口安装、监控设备维护、工程质量漏水问题协调处理、物业管理完善等问题,建立高效服务管理体系,力争让群众从“住有所居”到“乐有所居”。另外,严格按照《花都区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分配实施方案》开展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货币补贴业务,至今已完成17个单位,共315人的资格审核,协调推进住房货币分配有序进行。三是积极推进农村泥砖房和危房改造工作。按照市住建委下发的关于2016年广州市农村泥砖房和危房工作要点要求,通过动员部署、摸底排查、对街镇上报的574户进行审核,核准予以改造的共379,在改造过程中,有53户因资金不足放弃改造资格,现实际参加改造数为326户,目前动工304户,动工率93.3%;完工134户,完工率41.1%,完成验收11户,已向改造农户发放补助资金130.2万元,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2.重视房屋安全管理,提高抢险队伍实战能力。一是开展花都区城市老旧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分别编写了《花都区城市老旧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和《花都区在册和新增危房日常巡查和督修工作方案》,协调各镇(街)开展排查工作和复核工作,截至2016年11月底,已排查我区1980年前建成的老旧房屋共868栋,总建筑面积277413.99平方米;统计复核我区在册危房241栋,新增19栋。二是开展既有房屋安全监管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五华直街37号小区2号楼开展应急抢险施工;对花都区商业大道84号受爆炸影响的四间房屋进行鉴定评估;对其他存在危险隐患的房屋进行抽查,抓好房屋应急抢险工作,防患于未然。
3.加强直管公房管理,加大公房巡查力度。截至2016年11月底,各镇公房租金总收入357万元。及时对管理的直管公房投入资金进行维修养护,汛期更是逐一逐户上门检查,发放安全注意事项通知书,对发现的隐患和苗头,及时安排维修或者责令整改,共关闭存在安全隐患的直管公房60处(主要为住宅),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投放灭火器580具,提高租户消防安全生产意识,以确保承租户的安全。
(七)扎实开展美丽乡村和名村名镇建设,打造宜居宜业的城乡环境
1.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继续协调推进区级美丽乡村农田基本水利设施、农村环卫、村委会危旧房改造工作,建立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库,重点推进炭步镇藏书院村,花山镇花城村,花东镇吉星村、水口营村,梯面镇联丰村、联民村,狮岭镇新扬村,赤坭镇缠岗村共8条村的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完善村庄基础设施(七化)和公共服务设施(“五个一”工程)。制定我区美丽乡村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18年”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全年下镇、村现场调研达60多次,召开工作会议20多场,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督办力度,进一步提升我区美丽乡村建设水平。
2.认真做好名村名镇建设收尾工作。2016年我区名村建设主要针对2015年的2个名村建设任务,分别为赤坭镇竹洞村和花山镇狮民村。根据资金和项目安排,目前花山镇狮民村、赤坭镇竹洞村名村建设项目已完工,每条村50万元补助资金已支付完毕。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局今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一是在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和建筑施工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采用科技信息进行有效监管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对围标中标、违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三是机构调整改革后,局面临人员、经费严重不足的实际困难。
三、2017年的工作打算
2017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更是抓落实见成效之年。下阶段,我局将坚决落实区第十四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及区“两会”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履行城乡建设和住房管理工作职责,大力推进“创新创业创造宜居宜业的枢纽型幸福美丽花都”的建设。
(一)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坚持在长期抓“四风”整治、抓建章立制和制度落实上下功夫,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形成长效机制。
一是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指导行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引向深入,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同时注重加强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我区城乡建设和住房管理工作的实际能力。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两个责任”要求,始终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根据我局机构职能“三定”方案要求,调整细化《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局党委、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下属各级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厘清责任清单,明确工作目标。严格落实干部选拔、财经管理、公务车管理等制度规定,强化党务、政务、财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定期组织“四风”整治“回头看”,切实纠治行业不正之风。进一步抓好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督查督办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和大项工作推进,及时掌握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为我区城乡建设工程顺利推进保驾护航。
三是认真落实组织建设制度,为作风建设常态化提供坚强保证。利用机构改革和编制调整契机,加强部门合并后的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加强局党委、各支部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中的核心领导、力量凝聚和监督执纪作用,努力发挥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带头落实规章制度,带头践行“四风”整治要求,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各级领导勇于担当,多做实事,带动普通干部职工转变观念,推动工作落实。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日常监管机制,完善和落实约谈、诫勉等制度,为我局各项工作高标准推进提供组织保证。
(二)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行业监管,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进一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注重内部挖潜,合理调配人员,不断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手段。深入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落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突出重点,严防严管,以抓好“平安工地”创建和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整治为抓手,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我区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
二是进一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严格规范招标文件范本使用,加大围标串标和虚假招投标行为的治理力度。严控设计方案变更,强化造价管理,制定工程造价指引。进一步做好绿色建筑节能工作,推进绿色生态城区示范创建。强化建筑市场的行业管理职能,充分利用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严格监管评价对象。依法加强对分包工程的全面监督管理,从源头、制度和管理上预防建筑行业劳资纠纷发生。
三是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和完善物业管理。加强巡查力度,将房地产市场巡查、整治纳入常态化。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完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机制;严查房地产市场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虚假恶意炒作、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日常的房地产中介企业的监管工作。完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落实《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做好物业管理的监督指导,开展物业专项巡查,有序推进“文明小区”评选工作;加强对镇(街)、居委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通过集中授课、现场观摩、经验交流会等多种方式,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物业管理工作特别是指导业主组织成立工作的理论水平和操作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项目跟踪管理,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落实人防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项目跟踪管理,保质保量推进各项工程建设,高标准完成所有剩余工程项目。加大秀中新校区建设项目推进力度,突出抓好中轴线安置区项目各项工作,继续按总体建设计划和目标推进广州民俗博物馆、区养老院、炭步镇中心卫生院等重点项目的筹备和建设管理工作;按市政府要求完成我区新一期13295盏农村路灯的收尾工作,把农村路灯的维修管养工作落到实处,为村民出行提供便利。
二是进一步推进人防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文件精神,高标准推进我区人防工程“三级管理”工作,继续加强人防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我区人防建设水平。积极推进我区单建式平战结合人防工程、人防后方指挥所和人防应急疏散基地建设,实现与区人防基本指挥所互联互通目标。继续开展防空袭方案的修(制)订工作,不断加强人防专业队伍建设,高标准推进区101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周密组织年度“羊城天盾—2017”城市人民防空演习。加强全民人防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落实 “人防工程标识牌”及“人员防空防灾疏散图”等设置进社区以及新颁发的《人民防空训练规定》和《人民防空训练与考核大纲》等具体民防工作。
(四)进一步推进既有房屋安全监管工作为,加大全区公房巡查和危房排查的力度
一是推进房屋安全信息化普查工作。在2016年开展普查工作的基础上,督促已签订合同的四街(新华街、新雅街、花城街、秀全街)房屋安全信息化普查作业单位抓紧完成,预计在2017年3月底前完成;目前,六镇(花东镇、花山镇、梯面镇、狮岭镇、炭步镇、赤坭镇)房屋安全信息化普查作业单位的招聘已聘请招投标公司拟定标文,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招聘,预计在2017年3月前完成招聘,9月底前完成六镇的普查工作,并于同年10月将全区的普查信息整合验收后汇入市“一张图”数据系统内。
二是推进全区公房巡查和危房排查工作。进一步加强直管公房巡查,切合实际做好全区共1444间,总面积112307平方米直管公房的消防检查工作,联合属地居委,齐抓整治,创建安全文明社居;在已开展的城镇老楼危楼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基础上,根据市住建的要求,继续协调各镇(街)深入开展花都区城市老旧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巡查和督修工作任务,强化监督责任。
(五)突出重点推进城乡建设,着力构建幸福美丽花都
大力协调区相关部门和镇街按时完成8个市文化(街心)广场建设工作任务。抓紧完成2016农村泥砖房和危房改造的收尾工作,加大力度推进小产权房清查整治,推进市级中心镇扶持资金每年3300万元对我区3个中心镇的建设及2015年度花山镇狮民村、赤坭镇竹洞村2条名村的收尾工作。持续抓好第三批8条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任务的完成,重点推进第四批8条市美丽乡村的建设,为我区建设成为“国际空铁枢纽、高端产业基地、休闲旅游绿港、幸福美丽花都”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