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保障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区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我局已拟定《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个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风险提示》(以下简称风险提示,见附件),请各企业自2021年8月10日起,在房地产项目售楼中心显著位置进行张贴及公示(尺寸为:长78.30厘米、宽54厘米),我局将对风险提示的公示情况进行检查,如未按规定进行公示的,将纳入诚信评价系统处理。
专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个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风险提示
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4日
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个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风险提示
为保障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在新建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必须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自查购房资格及征信条件
购房人应自查是否具备购房资格及征信情况,不要轻信开发企业及中介人员的口头承诺(市住建局官网查询相关购房政策,网址为:http://zfcj.gz.gov.cn/)。
二、确认商品房是否合法销售
购房人需核查拟购商品房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查方式为查看销售现场公示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登陆阳光家缘网(网址:http://zfcj.gz.gov.cn/zfcj/data)。
三、核实拟购房屋的抵押情况
购房人需通过阳光家缘网(网址:http://zfcj.gz.gov.cn/zfcj/data)核查拟购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情况,并充分评估抵押房屋涉及网签、交楼、办证等风险。
四、购房款必须缴入专用账户
购房款缴入的账户是否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载明的预售款专用账户。
五、关注合同约定交楼标准
购房人需关注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交楼标准与样板房的差异以及购房合同是否有明确装修标准、花都区房地产预算原图、房地产分户图。
六、关注项目公建配套及邻避不利因素
购房人应关注公示在销售现场商品房项目配建的公建配套及邻避不利因素牌。
七、关注合同关键条款的约定
购房人应关注合同中是否对交楼、网签及办证等事项的违约责任进行约定、关注房屋保修条款明细及起止时间。
八、审核销售人员的资格
购房人应审核销售人员是否为房地产企业及中介企业正式聘用的员工,是否具备代表企业洽谈合同的资格。
九、核查票据
购房过程中相关票据是否盖章、款项用途及金额是否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