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花都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人防工程报建、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事项实行并联审批办理的通知》(花建改〔2020〕3号)于2020年11月印发,现已施行满一年。花都区4证联办工作的实行,有效提高了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报建的审批效率,获得了企业的一致认可。结合我区一年以来4证联办的审批工作实际情况,现决定对该办事指南进行修订。
一、实施时间和范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花都区所有新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推行建设工程规划和施工许可阶段相关报建并联审批,建设单位可以根据项目完成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等实际情况,选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人防工程报建、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并联审批办理(已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报告书)”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人防工程报建并联审批办理(未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报告书或无需办理消防设计审查)”,实现“全程网办、一次申报、并联审批、同步发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行承诺制,建设单位承诺在完成并联审批之日起1个月内足额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属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项目范围的,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并联审批操作细则的通知》(穗建改〔2020〕2号)办理。
二、申报程序:申报企业按照并联审批办事指南(见附件1)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进入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选择“花都区对应的项目类型”,点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人防工程报建、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并联审批办理(已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报告书)”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人防工程报建并联审批办理(未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报告书或无需办理消防设计审查)”;也可以直接登入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网上申报系统(http://online.gzcc.gov.cn)进行申报;按照系统设置填写申请信息及上传材料后提交,无需到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纸质材料。
三、审批程序: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将案件同步推送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资料经审核并受理成功后,审批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符合法定条件的,同步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含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防空地下室建筑意见书或关于缴纳易地建设费的通知。
四、审批不通过的处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的法定前置手续之一。如人防工程报建通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通过,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审批同步终止,本次并联申请不予许可,按办结处理;申报企业可在符合条件后重新申请并联审批,再次申报时无需申请办理人防工程报建,在系统上勾选“已取得人防意见书”并填写意见书编号,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通过电子证照库读取相应证照,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通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审批不通过,本次并联申请按单独事项不予许可办结处理;申报企业可在符合条件后对不予许可的事项单独申请办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单独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五、工作要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要严格落实本通知要求,确保改革措施落地实施,推动优化和改善我区营商环境,加快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流程。
特此通知。
附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人防工程报建、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并联审批办事指南(2021年12月修订)
广州市花都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5日
详见附件:
附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人防工程报建、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并联审批办事指南(2021年12月修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