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骏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于7月9日通过“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对你公司进行资质动态核查,经监督检查发现,你公司不符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要求。现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请你公司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期限截至2024年8月11日,书面整改报告及主要人员证件等相关资料请于整改期限截止前报我局(地址:花城街公益路39号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7室,联系电话:36897081)。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将撤回你公司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