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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2025-05-27 10:50    文章来源:区委编办     【 字体:   】  访问量: -

  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委编办),设综合科、机构编制一科、机构编制二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4个科室。

  (一)综合科。负责党务管理、纪检监察、宣传教育、组织人事、会务纪要工作;负责文电收发、流转督办、政务公开、信息建设、档案保密、后勤服务;负责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财务、工会、计生等工作;综合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信访来访和“12310”举报电话受理工作;负责其他综合协调工作。

  (二)机构编制一科。研究全区有关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机构改革、专项领域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重大问题,承担体制机制改革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区级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直机关、区属及区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审核和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区直部门之间、区直部门与镇街之间的职责分工和事权划分。组织协调机构编制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有关工作。牵头组织推进机构编制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起草等工作,组织协调合法合规性审核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清理。承担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机构编制核查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区直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配合上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负责区级议事协调机构规范管理工作。

  (三)机构编制二科。拟订镇街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各镇街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审核和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各镇街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全区镇街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并督促落实,建立镇街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牵头组织协调全区绩效管理工作,拟订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和考核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

  (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工作。组织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报送和公示信息抽查。负责全区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初领、补(换)领和注销。负责全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注册及其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指导我区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负责全区机构编制数据统计、资料分析、汇总上报工作。承担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统筹开展编外人员管理工作,牵头研究、制定编外人员管理的政策制度并协调落实,建立全区编外人员规模动态调整机制,提出编外人员规模控制的意见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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