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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统战部主要职责

发布日期:2025-02-24 15:26    文章来源: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统战部     【 字体:   】  访问量: -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结合花都区的实际,提出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二、负责联系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落实与完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区委与区各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络工作;受区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区委有关指示和会议精神;支持、帮助区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帮助各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

        三、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及其部门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同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同做好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党外干部的培训工作;协同区工商联管理干部工作。

        四、负责开展新时期海外联谊统战工作,贯彻落实上级统战部门统一部署,组织开展香港、澳门专项工作;做好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及台属人员有关工作;负责归侨及侨眷统战工作。 

        五、调查研究并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并做好团结、帮助、引导、教育工作。 

        六、调查研究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七、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的方针政策,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物,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妥善解决民族、宗教方面的问题,维护本区的和谐稳定。

        八、指导区各级党(工)委和基层单位开展统战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指导区工商联、区侨联工作。 

        九、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