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二批)的通知(已失效)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二批)的通知》(穗财保〔2022〕70号),现将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1650000元下达你单位,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请严格按照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要求拨付使用资金,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并贯彻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
二、请按照规定的补贴标准,统筹中央财政和中央管理的党费安排的补助资金以及地方安排的补助资金,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按统一要求编列预决算,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照省市下达的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四、请严格按照文件规定使用资金,将直达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不得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请在该资金支出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准确的支付信息及发放明细报送财政局社会保障科。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二批)的通知(穗财保〔2022〕70号)
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
2022年8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