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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诚信建设万里行:花都区司法局以法治手段治理欠薪 完善政府资金投资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推动商务诚信建设

发布日期:2022-04-29 14:29    文章来源:花都区司法局     【 字体:   】  访问量: -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花都区政府资金投资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工人工资支付条款进行更加明确清晰的约定,有效避免拖欠工人工资事件的发生,强化市场主体诚信意识,按照区委主要领导指示,花都区司法局联合区人社局采用市住建局和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使用<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示范文本的通知》(穗建筑〔2019〕1179号,以下简称:2019年市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作为我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在此基础上增加相关工人工资支付条款,形成了《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22年4月22日,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建设局联合印发《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二、相关依据

  (一)行政法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二)部门规范性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53号)

  (三)地方规范性文件:(1)《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水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领域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9〕7号);(2)《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等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37号)。

  三、主要内容

  一是进一步明确发包人责任。明确工程款中工人工资的比例和发放周期,要求发包人支付工人工资周期为1个月;强化发包人对承包人工人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发包人在特定情况下有权在工程进度款中代扣代付工人工资,并可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二是多举措压实承包人责任。承包人需设立银行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和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按合同总造价的2%缴纳工资保证金;实行分包单位工人工资委托承包人代发制度,承包人需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工人及工资发放实施监督管理;若承包人违法分包、转包等,由承包人垫付工人工资,保障工人工资发放到位。三是全方位保障工人工资发放。实行工人实名制管理;加强承包方诚信管理,如其出现克扣、无故拖欠工人工资等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区人社局有权依法将涉事承包方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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