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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诚信建设万里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规范规划资源领域失信行为信用修复工作

发布日期:2022-08-23 09:15    文章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 字体:   】  访问量: -

  诚信是做人做事的基本准则。对于个人与企业,信用信息是其品质的体现。我局对规范规划资源领域失信行为信用修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规范进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切实维护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快信用修复的进度。

  对于规划资源的相关违法案件,我局依法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将对违法主体进行信用公示。信用公示期间违法主体在日常生活与工作中受到限制,可能无法乘坐飞机高铁、无法在宾馆、酒店等场所进行高消费、子女无法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无法申办企业、无法参与投标采购、无法租赁写字楼、公寓等场所办公、无法评优评先、投资借贷受到限制等。在信用公示后,行政相对人在一定期限内通过信用修复流程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利影响。

  在信用修复流程中,我局指导当事人对违法案件进行整改,行政相对人在一定期限内主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参加信用修复培训、完成对违法事件的整改。整改完成后对现场进行验收,完成验收的案件可由我局出具相应信用信息修复表,失信主体可通过该材料向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申请信用修复,由其审核后撤下在“信用中国”的行政处罚信息并恢复信用记录。多数失信主体在我局的指导过程中积极配合,加快案件整改进度,降低违法事件负面影响,恢复信用记录。

  为提高划资源领域失信行为信用修复规范水平,我局在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中细化相关工作,在对违法事件的处罚信息与失信程度根据相关法律条例做详细描述。信用主体之前只能通过信用部门进行修复,现可由我局指导其进行修复工作。对于情节严重但有特殊情况认定为一般失信的案件,可由我局正式书面回复信用部门意见、说明理由进行修复处理,保障了失信主体的权益,营造优质的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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