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诚信建设万里行:花都区高位谋划“四个一”工作机制 高质量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增强一线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廉洁诚信执法意识
自实行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花都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高位统筹多措并举,高质量开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严守文明诚信执法底线,谱写简约高效基层治理新篇章。截至3月10日,各镇街立案8898宗,结案7876宗,实现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全地域铺开全领域覆盖,初步形成权责明确、衔接有序、信息互通、部门联动、运行顺畅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格局。
一是谋事“一盘棋”,党建引领高位统筹凝合力。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强化党(工)委的领导和牵头抓总作用。成立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担任组长,区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多次统筹12个区相关职能部门和10个镇街开展实地调研并召开专项工作会议,了解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研究对策举措。明确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委依法治区办、区执法部门及各镇街等多方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各镇街党(工)委书记担任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主任,牵头抓总,统筹好镇街的服务、管理和执法工作,协调各方资源保障执法工作。将党支部建在执法队上,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突出“一名党员一面旗帜”的责任担当形象。
二是干事“一张网”,建章立制多措并举促规范。率先在全市出台《关于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全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奠定制度基础。理顺从立案、调查取证、听证、审批会审、处罚执行到文书送达、档案管理、文明用语的执法全方位全流程工作指引,整编下发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法律依据,建立健全协调联络机制,保障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落实“七个明确”(明确巡查主体、巡查频次、案件线索移送期限、立案期限、立案标准、自由裁量权幅度和整改跟踪责任),提升执法工作水平。研究出台全市首个《关于加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十条举措》,全方位加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是共事“一条心”,创新指导强化培训提水平。实行“导师制+定单式培训+双向交流”机制,强化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指导。区各执法部门为各镇街指派执法业务“导师”,通过现场指导、跟班办案、咨询答疑等方式指导镇街开展执法工作。针对各镇街的重点突出问题,制定“定单式”专项培训计划,执法部门联合组成实践教学督导组,定期赴各镇街开展实地督导和现场教学,对镇街反映的执法疑难问题集中问诊。目前区各执法部门为各镇街确定执法业务导师合计35名,开展专场培训61场,赴镇街实地开展业务指导831次。
四是成事“一股劲”,跟踪问效推动改革抓落实。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数据实行“每周一报”,并纳入区智慧监管平台,运用技术手段开展智能大数据监督。实行常态化巡查检查全覆盖,开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检查“每月一巡”,实时掌握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数质量,并印发全区执法情况每月专刊。完善绩效考核评估机制,将镇街综合执法工作作为各镇街、各部门的重要考核指标,实行“月考”制度,组织开展“30号”拉练专项督导。突出执法纪律要求,定期、不定期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关键环节、风险易发多发领域开展专项监督,着力发现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以及背后腐败等问题,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目前全区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检查调研60多次,制发提醒函等20余份,全面促进镇街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