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和信用修复“两书”同达 助力企业重回发展“快车道”
“多亏赣州出台了这项制度,让我们公司消除了信用污点,重新走上正轨。”2月21日,江西一家建设公司的工作人员曾先生说。经过信用修复,他们公司积极恢复工程项目投标,目前已中标多个项目。
曾先生口中的制度是江西省赣州市于2022年4月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提醒制度。该制度要求,按照“一处罚一告知”原则,各地、各行政执法单位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要下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做到“两书”同达,帮助失信企业及时修复信用,减少失信成本,解决“一罚了之”、企业对修复时限、流程不清等问题。
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主要包括行政处罚的严重程度、信息公示期限、公示平台、信用修复时间及方式等内容。
据了解,曾先生所在的公司曾被评为A级纳税人。此前,该公司因一起项目串通投标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处罚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披露,成了信用“污点”,导致公司无法顺利参与新的项目投标等市场活动。
“项目流失对我们企业发展造成了重大影响。”曾先生收到行政执法单位下发的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后,向赣州市发展改革委求助,希望尽快恢复企业信用。
经核实,该公司已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并改正违法行为,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符合信用修复条件。赣州市发展改革委主动为该公司提供信用修复指导服务,讲解信用修复的整体流程,协助其在信用修复系统上申请信用修复,提交《信用修复承诺书》《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表》等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其符合修复要求并通过申请,信用“污点”得以消除。
目前,赣州市各地、各行政执法单位对于新作出的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主动告知率达到100%,通过信用信息平台共为750家失信企业完成1093条信用修复。
今后,赣州市将积极贯彻落实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统筹协调指导辖区内信用信息修复工作,完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提醒制度,积极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