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等项目运输车辆超载行为的通报
3月份,花都区“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龙口—小布安置区)”和“住宅楼(自编号14#、15#、19#)”项目未严格落实“一不准、三不准出”相关要求,存在超载运输车辆驶出工地,相关车辆被广州市治超执法单位路面执法查处的情况。
为切实落实行业监管,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对“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龙口—小布安置区)”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和监理单位“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住宅楼(自编号14#、15#、19#)”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监理单位“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省动态扣分处理。
认真遵守《广州市建筑物废弃物管理条例》,严格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相关要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对存在超载超限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人员及单位,依据行业有关规定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