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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举措 严肃标准——花都区市场监管部门积极落实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工作

发布日期:2023-10-12 16:15    文章来源:花都区信用办     【 字体:   】  访问量: -

  为强化食品生产风险管理,科学有效实施监管,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力度,实现科学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食药监食监〔2016〕115号)《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穗食药监食产[2015]83号)等文件要求,花都区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改善生产条件,有效提高食品质量安全保证能力。

  根据《广州市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区市场监管部门将辖区食品生产企业从加工食品的风险、企业生产过程控制水平及企业质量安全信用记录等三个方面,科学、客观、公正的作出全面系统的综合评价,以量化的数据来反映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程度,以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的产品类别、经营业态及生产经营规模等为风险因素划分风险等级,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级风险(低风险)、B级风险(中风险)、C级风险(较高风险)、D级风险(高风险)四个级别,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

  根据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等级,科学配置基层监管力量,对信用信息良好、风险等级为A、B的食品生产企业降低监管频次,减少不必要打扰,对风险等级为C、D的较高风险企业的监管优先于较低风险企业,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提升每年监督检查次数。

  下一步,花都区市场监管部门将认真总结好的做法和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形成有效的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促进监管能力提升,创新举措,严肃标准,努力实现食品生产企业全过程监管,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花都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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