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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民政局积极开展社会组织信用等级评估工作

发布日期:2023-12-22 10:16    文章来源:花都区信用办     【 字体:   】  访问量: -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和信用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依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规定的通知》(民发〔2021〕96号)《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社管规字〔2020〕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花都区民政局积极开展社会组织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花都区民政局从2017年印发《花都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花都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开始,组织专人开展涉及社会组织信用领域分级分类监管方面的自查工作,评估满分为1000分,分5个等级,高至低依次为5A 级、4A级、3A级、2A级、1A级。区民政局根据评价结果对社会组织实行动态监管,对不同等级给予不同激励或惩戒,获得3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享受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以及政府购买服务、资助和奖励的资格。针对评级较低的企业增加检查频次,防范化解风险情况,促进社会组织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守法诚信义务,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

  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开展,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形成了社会组织本身良好的形象地位,同时也很好地贯彻落实了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要求。未来,花都区民政局将继续加大对社会组织的诚信监管力度,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不断为建设诚信花都贡献民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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