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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发布日期:2024-01-04 11:43    文章来源: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 字体:   】  访问量: -

  

  区发展改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和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粮食、物资储备和物价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二)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拟订和落实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组织、协调行业协会、商会的改革发展;统筹协调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四)承担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区政府安排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组织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政府投资和重点建设项目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安排区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和区本级基本建设统筹资金及其他有关区本级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组织编制区级财政性投资年度计划;发布投资信息,引导民间投资;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检查,综合协调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建设。

  (五)统筹协调全区产业发展,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组织拟订产业发展的战略、总体规划、重点产业规划和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协调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建设,统筹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牵头推进城乡产业布局一体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制造业发展,统筹总体布局;参与拟订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统筹服务业发展,参与拟订和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现代服务业中心建设。

  (六)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区域合作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城市功能区发展;牵头协调全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组织实施工作。

  (七)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人口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统筹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牵头组织实施人口调控,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八)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区基础设施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衔接平衡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九)统筹全区能源发展,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衔接能源总量平衡,保障能源安全,协调能源产业的发展。

  (十)承担全区粮食调控职责,牵头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市场监管,负责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推进粮食市场体系和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储备粮管理和军粮供应管理;参与粮食风险基金的运作和监督;组织实施国家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十一)组织价格调控、价格监测、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三)承担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道和企业厂区内管道除外)保护职责,以及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关于职责分工

  区发展改革局组织拟订和实施年度人口计划,并将市分配的积分入户计划统一纳入全区年度人口计划管理;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负责区积分制入户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具体实施。

  区发展改革局负责省、市、区重点项目的统筹协调工作;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重点项目的引进、洽谈、签约等服务工作;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重点项目取得土地后,推进行政审批、项目报建等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