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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对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工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1-06 15:27    文章来源: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 字体:   】  访问量: -

  根据《关于开展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自查工作的通知》(粤教师〔2016〕11号)、《广州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做好2024年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各镇(街)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认定工作小组初审、花都区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认定工作小组复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对2024年审核通过的补登记原民办代课教师黄小平等21人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5年1月7日起至2025年1月13日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采取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020-36892602

  联系电话:020-36898895  

  通讯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33号花都区教育局609室

  邮编:510800 

  附件:2024年度广州市花都区新增补登记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名册表.xlsx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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