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关于同意广州市花都区新晖学校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广州市花都区新晖学校:
你单位送来关于变更举办者的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批复如下:
同意广州市花都区新晖学校变更举办者,由张善泉变更为博学雅量(广州)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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