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关于同意广州市花都区新晖学校变更学校名称的批复
广州市花都区新晖学校:
你单位送来关于变更学校名称的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批复如下:
同意广州市花都区新晖学校变更学校名称,由广州市花都区新晖学校变更为广州市花都区花广新晖学校。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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