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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关于征集公办小学校内课后托管“校园素质训练营”服务机构的 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04 15:33    文章来源:花都区教育局     【 字体:   】  访问量: -
 各培训机构: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做好我区公办小学校内课后托管工作,现面向全区征集校园素质训练营服务机构。具体要求如下:

一、服务对象

城区9所试点公办小学自愿参加校内课后托管的学生。

二、服务时间

各试点公办小学每天放学后至18:00

三、服务内容

校园素质训练营需要科学与综合实践类、体育类、艺术类等素质教育课程以及托管服务,不提供语、数、英等学科辅导及补课。课程教学场地设施由学校免费提供,学生自愿付费选购课程。

四、准入标准

(一)持有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许可内容包含体育、艺术、科技与实践类(非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培训内容以及托管服务的机构。

(二)持有工商行政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注册经营范围包含体育、艺术、科技与实践类(非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培训内容以及托管服务的机构。

(三)公益性组织、志愿者组织可以参与本工作,但须经主管部门及区教育局同意,审核课程内容后以公益性课程和免费课程等形式参与。

上述机构愿意参与校园素质训练营校内课后托管服务,能够提供适合小学生素质发展要求的优质课程(非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并承担培训课程师生安全责任的,请于2018510日前,携相关部门核发的办学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等文件正本及复印件,向区社区学院(花都区新华街道五华直街15号花都区社区学院培训处一号楼三楼)提交申请(非法定代表人本人提交的,应另具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逾期未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审核结果另行通知。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1854

 

(联系人:王虹、卢敏华,联系电话;86892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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