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广州市电子信息学校: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办函〔2018〕8号,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务工作。
一、网上报名选择考区
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指单位合同和社保)在广州的考生,报考幼儿园、中职专业课教师(中职文化课考生除外)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的须选择“广州幼儿园、中职专业课考区”为报考考区;报考日语、俄语的考生选择“广州南沙考区”为报考考区;其他考生(含中职文化课考生)选择户籍所在区(户籍不在广州的,选择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区,在校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区)为报考考区。(花都区考生请注意:报考幼儿园、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须选择“广州幼儿园、中职专业课考区”为考区;报考日语、俄语选择“广州南沙考区”为考区)
二、现场审核时间
2018年4月19日至26日(花都区现场审核地点:区政务报务中心(百合路36号)需要在网上办事大厅进行预约,周六(21号)正常办公、周日(22号)休息),考生到报考考区的审核点进行现场确认。各考区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http://kaowu.ntce.cn/)对网上报名考生进行现场审核。
三、现场审核材料【花都区现场审核地点:区政务报务中心(百合路36号)需要在网上办事大厅进行预约】
(一)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毕业证书;
3.本人户口本(属集体户口的,需提供本人页原件及户主页复印件)。
(二)在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毕业证书;
3.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劳动)关系(指单位合同和社保)证明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最近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
(三)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学生证(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和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现场审核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四、网上缴费时间
通过现场审核的考生,须于4月27日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缴纳面试费用,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完成报名的考生,于2018年5月14日至18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其他工作要求
(一)领取和回送试题光盘、加密锁和面试成绩光盘等材料的工作,由市招考办统筹安排,各考区在省教育厅规定的时间内做好相应工作,确保面试安全、顺利。
(二)为维护考试公平、加强对考试人员的身份识别,本次面试拟在材料审核阶段对考生进行指纹采集,减少面试期间比对难度、时间,提高比对效率。
(三)各考区、考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做好工作计划,按教育部及省、市的要求提前做好考点所需设备、物品等的准备工作,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2018年4月2日
(联系人:吴志华,联系电话:83499649 花都区:36898895)
花都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办理现场确认预约的通知
各申请人: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花都区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花办发﹝2016﹞40号)的部署,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已纳入花都政务云平台综合受理。
请符合办理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后,通过微信公众号“花都政务”或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广州市花都分厅”,选择花都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完成现场确认预约业务,并带齐身份证等所需资料,按预约时间前往区政务服务中心(百合路36号)办理。具体预约步骤请查看附件。
花都区人民政府管理办公室 花都区教育局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