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教育系统党组织书记培训比选通告
为了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确保采购活动依法规范、公开透明、高质高效实施,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采购人)拟向社会公开采购区教育系统党组织书记培训项目。本项目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服务优质高效的服务商,欢迎符合要求的公司参加本次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采购内容及预算
二、总体要求
(一)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二)供应商应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
三、采购需求
1、服务方式
1.1 服务期:2021年8月底前完成
1.2 服务地点:省内
1.3 服务要求: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省、市、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要求,今年计划组织花都区教育系统下属各党组织书记共258人分2批开展党务能力提升培训。
2、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
2.1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间接受采购人的订单并按订单完成服务,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报账结算。
2.2 凭以下有效文件原件由采购人支付货款:
(1)合同;
(2)与服务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四、供应商资格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2019年或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其他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响应文件
(一)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7月 8日下午18:00前向我单位提交纸质比选响应文件。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10楼918室,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36898005。
(二)参加比选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资格审查文件(供应商符合“四、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材料);
(2)单位简介、业绩情况;
(3)整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方案、项目服务团队组成、应急措施等);
(4)报价(含税)。
注:参加比选供应商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供应商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六、评审办法
(一)资格审查
我单位组成比选小组,按照公告要求对参与比选的供应商提交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二)综合评审
比选小组根据《评分方法》(附件)的评分标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评审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评审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
附件:评分方法
七、其他事项
如对本次采购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系统党委(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天贵北路10号)
联系人: 杨旭
联系方式: 36898005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1年 6 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