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2020-2021学年符合高校毕业生到特殊教育学校从教上岗退费政策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的实施办法》(粤教师〔2018〕9号)精神,经申请人个人申请,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初审,2020-2021学年符合高校毕业生到特殊教育学校从教上岗退费政策人员有1人(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20日止。
对以上通过高校毕业生到特殊教育学校从教上岗申请退费人员,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人事科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花都区花城街天贵路10号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人:黎老师;联系电话:020-36898765。
附件:广州市花都区2020-2021学年符合高校毕业生到特殊教育学校从教上岗退费政策人员名单.pdf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