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derBg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机构 > 区教育局 > 通知公告

花都区教育局购买审核教师职称申报材料服务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28 15:34    文章来源:花都区教育局     【 字体:   】  访问量: -

  为了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确保采购活动依法规范、公开透明、高质高效实施,保证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的正常工作运行,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采购人)拟向社会公开采购2022年度花都区教育局审核教师职称申报材料服务。本项目拟通过比选确定一家服务优质高效的供应商,欢迎符合要求的公司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采购内容及预算

  年度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人民币)

  审核材料份数

  服务期限

  2022年

  正高级、高级、中级职称申报材料审核服务

  6万元 (以实际发生结算)。

  约1720份

  2023年3月20日至6月30日

  二、总体要求

  (一)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二)供应商应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

  三、采购需求

  (一)需求一览表

  序号

  分项名称

  规格

  数量

  最高限价(元)

  备注

  1

  正高级职称申报材料

  

  50

  2500

  2

  高级职称申报材料

  

  370

  18500

  3

  一级职称申报材料

  

  1300

  39000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方式

  1.1 服务期:2023年3月20日至6月30日

  1.2 服务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教师发展中心9楼925室

  1.3 服务要求:

  (1)熟悉相关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文件《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30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及相应配套文件。

  (2)熟练掌握高、中级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能依据《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审核申报人提供的申报材料,如学历、资历、业绩及相关辅助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职称评价标准。

  2.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

  2.1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间接受采购人的订单并按订单完成服务,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报账结算。

  2.2 凭以下有效文件原件由采购人支付货款:

  (1)合同;

  (2)与服务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四、供应商资格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2021年或2022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其他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响应文件

  (一)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3月10日下午18:00前向我单位提交密封纸质比选响应文件(注:现场提交资料,不接收快递)。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6楼基金会办公室,联系人:石老师;联系电话:36889019。

  (二)参加比选供应商应将相应文件密封,相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资格审查文件(供应商符合“四、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材料);

  2.服务方案(含审核职称申报材料方案);

  3.报价(含税)

  注:参加比选供应商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供应商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六、评审办法

  (一)资格审查

  我单位组成比选小组,按照公告要求对参与比选的供应商提交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二)综合评审

  比选小组根据《评分方法》(附件)的评分标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相应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评审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评审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

  附件:评分方法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价格

  取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报价×20,如此类推,算出所有相应供应商的价格评分。

  20

  2

  同类业绩

  供应商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10分,最高得40分。

  (须提供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40

  3

  审核方案

  根据供应商制定的职称材料审核方案质量打分,方案中是否有具体详细的审核流程,是否能依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30号)的评价标准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业绩材料进行审核。

  40

  合计

  100

  七、其他事项

  如对本次采购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教师发展中心9楼925室

  联系人:王友森 

  联系方式:020-36898895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3年2月28日


相关附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