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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2022年度符合发放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的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23-03-30 10:47    文章来源:花都区教育局     【 字体:   】  访问量: -

  根据《关于转发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穗教转〔2019〕23号)等文件要求,从2018年1月起开始向我区符合条件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经本人申请、各街(镇)初核、区多部门联合审核程序,我区已完成对2022年度符合条件的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申领生活困难补助的资格审核工作,现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本次公示期为2023年3月30日—4月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书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的地处理异议,单位有异议要求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有异议要求署明异议人真实姓名及电话等,异议人可要求保密。口头和电话异议、单位异议未加盖公章、匿名异议、逾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天贵北路10号区教育局922室

  电话:020-36898754


附件 花都区2022年度符合发放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名单.xlsx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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