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derBg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机构 > 区教育局 > 通知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关于“市科研规划项目课题成果《汉字文化育人课程建设与实施》出版”项目购买服务 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12 10:32    文章来源:花都区教育局     【 字体:   】  访问量: -

  为了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确保采购活动依法规范、公开透明、高质高效实施,保证课题研究顺利开展,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拟向社会公开采购市科研规划项目课题成果《汉字文化育人课程建设与实施》出版服务。本项目通过询价的方式确定一家服务优质高效的供应商,欢迎符合要求的公司参加本次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采购内容及预算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人民币)

成交人数量

服务期限

市科研规划项目课题成果《汉字文化育人课程建设与实施》出版服务

65000.00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售后服务结束

  二、采购需求

  (一)需求一览表

序号

分项名称

规格

数量

最高限价(元)

备注

1

市科研规划项目课题成果《汉字文化育人课程建设与实施》出版服务

16开,170*240mm

1

65000.00

2

以下无

3

....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方式

  1.1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售后服务结束。

  1.2 服务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1.3 服务要求:

  (1)图书规格:16开,成品170*240MM,图书封面采用250G铜版纸彩色;内文采用80G胶版纸黑白;无线胶订。

  (2)出版物需使用国家正规、统一的CIP标准书号,单书单号。

  (3)完成图书的审、编、校、封面和内文设计排版、申请书号等出版全流程。

  (4)提供数量:100本

  (5)出版物必须符合国家出版行业标准《书刊质量标准CY/T1~3-91,CY/T7.1~7.9-91,CY/T12~17-95》等相关规定。

  2、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

  2.1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提供合同等额发票,采购人支付给供应商成交总额的【50%】款项。当采购人收到供应商给的第一本成品书时,采购人支付给供应商成交总额的【50%】款项。

  2.2 凭以下有效文件原件由采购人支付货款:

  (1)合同;

  (2)与服务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四、供应商资格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2021年或2022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出版许可证》

  (二)采购人在比选有效期内自行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五、报价文件

  (一)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0月19日下午18:00前向我单位提交纸质报价文件。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33号区政府综合楼6楼基金会,联系人:石老师;电话:36889019。

  (二)参加比选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资格审查文件(供应商符合“三、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材料);

  (2)报价(含税)

  注:参加报价供应商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供应商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六、评审办法

  (一)资格审查

  我单位组成询价小组,按照公告要求对参与询价的供应商提交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二)价格评审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按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排名第一(价格最低)的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

  六、其他事项

  如对本次采购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33号区政府综合楼6楼基金会,联系人:石老师;电话:36889019。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12日


相关附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