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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教育统计报表数据核查服务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25 16:53    文章来源:花都区教育局     【 字体:   】  访问量: -

  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确保采购活动依法规范、公开透明、高质高效实施,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拟向社会公开采购花都区教育统计报表数据核查服务。本项目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服务优质高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采购内容及预算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

(元.人民币)

服务对象

服务期限

花都区教育统计报表数据核查服务

70,000.00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止

  二、总体要求

  (一)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二)供应商应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

  三、采购需求

  (一)服务需求

  1.核查时间预计为18个工作日,核查对象预计为2023年我区369所教育事业单位填报的国家平台和省平台的教育统计数据,组织全区教育事业单位集中核查。

  2.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单位进行实地核查。

  3.出具2023年花都区教育统计数据报告以及统计手册,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30份。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方式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止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

  (1)项目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人预付30%的款项,中标供应商出具2023年花都区教育统计数据报告以及统计手册后支付本项目剩余费用。

  (2)凭以下有效文件原件由采购人支付货款:

  u 合同;

  u 与服务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u 项目服务方案。

  u 2023年花都区教育统计数据报告以及统计手册。

  (3)本合同项下服务费用来源为财政拨款,采购人的付款时间以财政拨付时间为准,采购人因财政审批、结算、供应商延迟开票等原因延迟付款的,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四、供应商资格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其他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响应文件

  (一)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1月4日18:00前向我单位提交纸质比选响应文件(注:现场提交资料,不接收快递)。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公益路33号区政府综合大楼6楼办公点),联系人:石冬 ;联系电话:020-36889019。

  (二)参加比选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资格审查文件(供应商符合“四、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材料);

  (2)服务方案;

  (2)报价(含税)。

  注:参加比选供应商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供应商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六、评审办法

  (一)资格审查。

  我单位组成比选小组,按照公告要求对参与比选的供应商提交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二)综合评审

  比选小组根据《评分方法》(附件)的评分标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评审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评审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

  七、其他事项

  如对本次采购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公益路33号区政府综合大楼6楼办公点),联系人:石冬 ;联系电话:020-36889019。

  附:《评分办法》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

  评分方法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价格

取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报价×30,如此类推,算出所有响应供应商的价格评分。

30

2

同类业绩

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10分,最高得30分。

(须提供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30

3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服务方案,包含以下内容:对本项目的理解、项目目标、项目实施计划、项目组织管理、项目预算等。

(1)项目方案完整详实、针对性强、响应程度好,优于采购人需求,得40分;

(2)项目方案较为完整、针对性较强、响应程度较好,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得25分;

(3)项目方案不够完整,针对性一般,响应程度一般,采购人需求有部分不满足,得15分;

(4)项目方案不完整,缺乏针对性,响应程度差,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得5分;

(5)其他情况或不提供不得分。

40

合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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