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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天贵路办公点装修工程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26 10:33    文章来源:花都区教育局     【 字体:   】  访问量: -

  为了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确保采购活动依法规范、公开透明、高质高效实施,保证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的正常工作运行,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采购人)拟向社会公开采购 区教育局天贵路办公点装修工程。本项目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服务优质高效的供应商,欢迎符合要求的公司参加本次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采购内容及预算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人民币)

  成交人数量

  服务期限

  区教育局天贵路办公点装修工程

  35万元

  1

  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二、总体要求

  (一)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二)供应商应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

  三、采购需求

  (一)需求一览

  序号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平方米)

  数量

  最高限价(元)

  备注

  1

  区教育局天贵路办公点装修工程

  924

  1

  350000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方式

  1.1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

  1.2 服务地点:花都区天贵北路10号。

  1.3 服务要求: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包施工范围内的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包竣工图编制(须满足规划等各专项验收要求)等。综合单价包干、措施项目费包干。

  2、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

  2.1签订合同进场后,支付工程合同造价的30%,作为工程的备料款。其他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2.2 凭以下有效文件原件由采购人支付款项:

  (1)合同;

  (2)与服务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3)采购人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四、供应商资格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同时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三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其他资格:参选人需具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gdgpo.czt.gd.gov.cn/)装修修缮服务定点采购入库供应商资格,(本项目采购人与成交人将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按装修修缮服务项目定点采购议价方式成交并签订合同)。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五)其他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响应文件

  (一)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1月6日下午18:00前向我单位提交纸质比选响应文件。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公益路办事点6楼,联系人:石老师;联系电话:02036889019

  (二)参加比选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资格审查文件(供应商符合“四、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材料);

  (2)报价(含税)

  注:参加比选供应商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供应商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评审办法

  (一)资格审查。

  我单位组成比选小组,按照公告要求对参与比选的供应商提交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二)综合评审

  比选小组根据《评分方法》(附件)的评分标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评审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评审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

  附件:评分方法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价格

  取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报价×40,如此类推,算出所有响应供应商的价格评分。

  40

  2

  同类业绩

  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3分,最高得21分。

  (须提供项目业绩汇总表、合同首页、签署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21

  3

  响应能力

  报价人完全响应采购人需求,部分优于采购人需求,得19分;

  基本响应采购人需求,无偏离,得9分;

  部分条款不响应,得0分。

  19

  4

  质量安全保证、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各报价人质量安全保证、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评审:

  质量安全保证、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全面、得力、详细、可行性强,满足或优于公开比选文件要求,得20分;

  质量安全保证、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较合理、较详细、可行性较好,满足公开比选文件要求,得15分;

  质量安全保证、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一般,满足公开比选文件要求,得10分;

  质量安全保证、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不足,保障性不高,不完全满足公开比选文件要求,得5分。

  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20

  合计

  100

  、其他事项

  如对本次采购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33号区政府综合楼6楼基金会,联系人:石老师;电话:36889019。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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