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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关于公布第四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7 16:56    文章来源:花都区教育局     【 字体:   】  访问量: -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技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区空港委、区汽车城管委会、区消防大队、各镇街、各有关专业协会(学会)、各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工作,区教育局面向全区开展了第四批花都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申报工作。经区直有关单位和各教育指导中心推荐,组织专家经过初审、会议评审、实地考察、公示等程序,评定美华航空航天科普基地等5家单位为花都区第四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基地,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和指导推动,通过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实践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是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衔接的创新形式,是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区级基地(营地)的行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切实建立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安全保障的研学实践教育工作机制。各学校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稳妥推进本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研学实践活动。

  二、坚持正确育人导向

  各基地(营地)要充分认识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工作的教育本质,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在研学实践课程中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开展任何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背离的研学实践课程,不得在研学实践课程中宣扬腐朽文化、奢靡之风,坚决杜绝研学活动娱乐化、旅游化、庸俗化。营地研学课程设置要坚持内部课程为主、周边辐射线路课程为辅的原则,避免将研学实践营地办成研学实践活动的“集散地”“中转地”。研学实践活动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不得开展任何宗教相关的研学实践活动,坚决禁止研学路线涉及宗教场所,坚决禁止研学课程涉及宗教内容。

  三、全面提升服务品质和水平

  各基地(营地)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主动公布、及时更新开放接待时间、开放内容、咨询电话、投诉电话及邮箱等基本信息;要加大研学实践教材的研发和师资的培训培养力度;要开发使用研学实践服务和评价的信息管理系统,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各方监督。各基地、营地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研学实践服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开展经营性创收,要确保研学实践费用优惠以及对贫困家庭学生实行费用减免,要不断提升软硬件建设水平,进一步完善研学路线、课程、师资、安保等服务保障水平,为学生提供优质高效的学习和服务体验。

  四、实行“摘牌退出”机制

  基地(营地)评定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自名单发布之日起算。3年有效期内,区教育局将不定期组织抽查;3年有效期满,区教育局对全部基地(营地)组织复核。对于抽查和复核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摘牌处理。

  1.不再符合基地、营地申报条件的;

  2.发生严重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

  3.列入行业重点整治对象的;

  4.发生严重负面舆情事件的;

  5.发生严重意识形态安全事件的;

  6.其它严重情形的。

  被摘牌的基地(营地),不得再以基地(营地)名义开展研学实践活动;自摘牌之日3年内,不得申报基地(营地)。

  五、充分发挥基地(营地)教育资源作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区级基地(营地)资源,结合中小学课程教学需要,注重结构性、科学性、趣味性和参与性,灵活安排研学实践时间,确保每位中小学生在每个学段参加有效的研学实践活动,着力提高中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联系人:刘广强   联系电话:36899570)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

  广州市花都区第四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名单

  美华航空航天科普基地

  春阳台艺文中心

  比奇主题园

  北胜蔡李佛拳传承基地

  雁鹰湖森林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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