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derBg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机构 > 区教育局 > 通知公告

关于领取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1 17:41    文章来源:花都区教育局     【 字体:   】  访问量: -

各教师资格证申请人:

  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现将领取证书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下半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认定通过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选择自取方式的申请人于2023年12月12日起(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和下午2:30-5:00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选择邮寄方式的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于2023年12月12日交至邮政快递寄出,采取到付形式,请注意保持电话通畅。

  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由广州市教育评估中心认定,申请人请关注“广州市教育评估中心”微信公众号和“广州市教育局”官网发布的信息。信息发布后到花都区教育局领取。

  自取方式领取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3楼310室,地址:花都区公益路33号,咨询电话:020-36898895。

  附件:花都区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xls

                 

  广州市花都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23年12月11日


相关附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