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derBg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机构 > 区教育局 > 通知公告

花都区教育局领导接访日制度

发布日期:2024-01-22 10:31    文章来源:花都区教育局     【 字体:   】  访问量: -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现制定花都区教育局领导接访日制度。

  一、时间安排

  每月23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上午9:00-11:30为花都区教育局领导接访日。

  二、人员安排

  局领导接访日每次安排一名局领导,局综治安保中心信访干部参加接访。必要时,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接访。具体事宜由局综治安保中心安排。

  三、接访地点

  花都区教育局105人民来访接待室(广州市花都区天贵北路10号)。

  四、接访要求

  1.接访室内外环境要整齐、清洁,方便群众来访。

  2.参加接访的同志要依时参加接访,不随意请假;要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做到秉公办事,不徇私,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3.坚持文明接访,做到热情有礼,不敷衍,不耍态度,不接受礼物。

  4.严格遵守“三到位一处理”要求的工作标准,切实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来访者反映的情况和建议,由局综治安保中心负责整理并转交有关科室研究。各承办科室要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的要求按时办结并答复来访者。

  花都区教育局

  2024年1月9日


相关附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