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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关于采购档案整理服务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29 17:54    文章来源:花都区教育局     【 字体:   】  访问量: -

  为了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确保采购活动依法规范、公开透明、高质高效实施,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采购人)拟向社会公开采购档案整理服务。本项目拟通过比选确定一家服务优质高效的供应商,欢迎符合要求的公司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采购内容及预算

年度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人民币)

整理档案份数

服务期限

2024年

人事档案资料整理

17.9万元

人事档案700本,另工作资料约50米长。

签订合同后两个月内完成

  二、总体要求

  (一)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二)供应商应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

  三、采购需求

  (一)需求一览表

  序号

  需求分项名称

  具体需求

  备注

  1

  档案整理、查缺

  对教育局人事档案室中,部分人事档案资料更新整理及资料查缺工作,出具查缺清单。


  2

  人事档案资料整理

  1. 将属于人事档案的资料,整理出来,制作移交单,将资料移交人事档案室;

  2. 将属于文书档案的资料,整理出来,制作移交单,将资料移交综合档案室;

  3. 将已无存放价值的资料整理出来,制作待销毁清单;将还有存放利用价值的人事工作资料,整理出来,制作电子目录,并将纸质材料梳理好装入档案盒中,规范纸质盒脊背。

  含档案盒等耗材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方式

  1.1 服务期:采购人指定日期

  1.2 服务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

  (1)熟悉《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系统掌握档案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档案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

  (2)做好档案材料的保密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2.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

  2.1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间接受采购人的订单并按订单完成服务,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报账结算。

  2.2 凭以下有效文件原件由采购人支付货款:

  (1)合同;

  (2)与服务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四、供应商资格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2022年或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其他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响应文件

  (一)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2月7日18:00前向我单位提交密封纸质比选响应文件(注:现场提交资料,不接收快递)。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公益路33号6楼资助中心,联系人:石老师;联系电话:36889019。

  (二)参加比选供应商应将相应文件密封,相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资格审查文件(供应商符合“四、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材料);

  2.服务方案;

  3.报价(含税)

  注:参加比选供应商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供应商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六、评审办法

  (一)资格审查

  我单位组成比选小组,按照公告要求对参与比选的供应商提交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二)综合评审

  比选小组根据《评分方法》(附件)的评分标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相应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评审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评审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

  附件:评分方法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价格

取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报价×40,如此类推,算出所有响应供应商的价格评分。

40

2

同类业绩

 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5分,最高得30分。(须提供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30

3

服务计划方案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总体服务计划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总体实施方案详细具体、科学合理,优于采购需求的要求,得20分;(2)总体实施方案较为详细具体、科学合理,能满足采购需求的要求,得10分;(3)总体实施方案不够详细具体、科学合理,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要求,得5分;(4)不提供服务计划方案,不得分。

20

4

服务工作团队人员配置

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工作团队人员情况进行评审:(1)人员配置专业、数量及岗位设置合理,有利于本项目实施的,得10分;(2)人员配置专业、数量及岗位设置较合理,较利于本项目实施的,得5分;(3)人员配置专业、数量及岗位设置基本合理,不利于本项目实施的,得1分;(4)其他情况不得分。注:需提供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近6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10

合计

100

  七、其他事项

  如对本次采购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公益路33号3楼310室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方式:020-36898895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4年 1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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