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derBg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机构 > 区教育局 > 通知公告

花都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3月局领导接访安排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18 09:36    文章来源:花都区教育局     【 字体:   】  访问量: -

  根据花都区政府工作部门领导接访工作安排,本月局领导接访采取预约制度。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2024年3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

  二、接访地点

   花都区教育局105人民来访接待室(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天贵北路10号)。

  三、接访领导

  黄国利 花都区教育局 党组成员、主任督学

  四、预约方式

  通过花都区教育局信访投诉邮箱hdjyjzzb2011@163.com申请预约,预约人员请向邮箱发送邮件标明“预约花都区教育局3月局领导接访”,并详述具体信访事项请求、事实、理由,在正文落款处注明真实姓名(否则可能影响预约结果),预约截止时间为3月20日12:00时,无预约号的人员原则上不予接访。本月局领导接访不超过8批符合条件的预约事项,额满即止。我局将于3月21日前通过邮箱向预约人员反馈是否接受其预约,并发放预约号。成功取得预约号的人员凭邮箱截图,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按照“来访时段”提前10分钟候访。局领导每批接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同一批次来访人员不超过5人。逾期来访人员顺延接访。

  五、不接受预约事项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广州市教育系统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的有关规定,对于以下信访事项,局领导接访不接受预约:

  1.各级人大以及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

  2.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法定途径、行政程序、党内程序解决的;

  3.举报人举报违法违纪行为要求市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派驻组织进行查处的;

  4.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

  5.已按信访程序三级终结的,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

  六、注意事项

  1.当天接访局领导工作安排如临时有变动,将安排其他局领导接访已预约的群众,我局不再另行公告通知。

  2.来访人员建议佩戴口罩,并在场所内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喧哗。

  请来访人员按照以上要求做好预约登记工作。

  特此公告。


相关附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