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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公益路33号综合楼保安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26 17:46    文章来源:花都区教育局     【 字体:   】  访问量: -

  为了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确保采购活动依法规范、公开透明、高质高效实施,保证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的正常工作运行,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采购人)拟向社会公开采购保安服务。本项目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服务优质高效的供应商,欢迎符合要求的公司参加本次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采购内容及预算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人民币)

成交人数量

  服务期限

  保安服务

  150000.00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二、总体要求

  (一)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二)供应商应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

  三、采购需求

  (一)最高限价

  人民币 15万元(重要提示:请报价人充分考虑服务期内物价水平及人员薪金的调整因素。服务期内,本项目服务费不作调整)。

  (二)采购范围

  1.采购内容

  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花都区公益路33号综合楼保安服务。

  2.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3.服务地点

  花都区公益路33号综合楼。

  4.服务内容要求

  (1)全天候负责区域内正门、后门、区域通道、停车场等24小时巡逻、值勤。

  (2)综合楼(区域)来人来访人员通报、登记、证件检查等。

  (3)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工作,制定或完善监控室管理制度。

  (4)执行当地公安部门关于物业区域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条例。认真做好各种应急预案,并报备采购人审查。

  (5)及时制止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不文明及违法行为。

  (6)每天至少1次对电气设备、开关、线路和照明灯具等进行检查。

  (7)巡逻范围包括区域的公共区域、设备用房及采购人指定场所。

  (8)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严重事件及时报警。

  四、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

  (一)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间接受采购人的订单并按订单完成服务,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报账结算。

  (二)凭以下有效文件原件由采购人支付货款:

  (1)合同;

  (2)与服务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五、供应商资格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2022年或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参加本次比选的供应商需具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gdgpo.czt.gd.gov.cn/)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入库供应商资格,(本项目采购人与成交人将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按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定点采购议价方式成交并签订合同)

  (四)其他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响应文件

  (一)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4月1日下午18:00前向我单位提交密封纸质比选响应文件(注:现场提交资料,不接收快递)。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6楼基金会办公室,联系人:石老师;联系电话:36889019。

  (二)参加比选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资格审查文件(供应商符合“五、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材料);

  (2)服务方案;

  (3)报价(含税)。

  注:参加比选供应商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供应商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七、评审办法

  (一)资格审查

  我单位组成比选小组,按照公告要求对参与比选的供应商提交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二)综合评审

  比选小组根据《评分方法》(附件)的评分标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评审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评审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

  附件:评分方法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价格

  取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报价×40,如此类推,算出所有响应供应商的价格评分。

  40

  2

同类业绩

  供应商需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5分,最高得30分。(注:需提供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30

  3

服务方案

  考核各参选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审,评委根据计划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情况:

  (1)服务方案完整详细,科学合理,亮点多,可行性强,完全适用且优于本项目用户需求得30分;

  (2)服务方案方案架构基本完整,较为合理,基本可行,完全适用本项目用户需求得20分;

  (3)服务方案亮点不多,针对性不强,服务方案不能完全适用本项目用户需求得10分;

  (4)不提供方案的得0分。

  30





  合计

  100

  八、其他事项

  如对本次采购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办公室(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33号)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方式:13726893211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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