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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学年花都区义务教育阶段三至四年级、七至九年级学科教辅材料招标代理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05 16:16    文章来源:花都区教育局     【 字体:   】  访问量: -

  为规范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采购代理业务,提高工作效率,现对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4学年花都区义务教育阶段三至四年级、七至九年级学科教辅材料招标代理服务项目服务机构进行遴选,欢迎符合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本项目确定一家成交服务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2024学年花都区义务教育阶段三至四年级、七至九年级学科教辅材料招标代理服务项目代理服务。

  (一)服务内容:

  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实施2024学年花都区义务教育阶段三至四年级、七至九年级学科教辅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

  2.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3.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4.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

  5.邀请纪检有关部门现场监督;

  6.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

  7.组织评审工作;

  8.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

  9.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送中标通知书;

  10.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1.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委托代理项目的相关费用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所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支付,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对应收费标准收取,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表)或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采购代理业务所必需的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条件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已成功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评审标准表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5.其他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响应文件

  1.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6月15日下午18:00前向我单位提交纸质比选响应文件。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公益路33号区政府综合大楼8楼办公点,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020-86898963。

  2.参加比选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资格审查文件;

  (2)服务方案;

  (3)报价

  注:参加比选供应商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供应商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四、评审办法

  (一)资格审查

  我单位组成比选小组,按照公告要求对参与比选的供应商提交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二)综合评审

  比选小组根据《评分方法》(附件)的评分标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评审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评审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

  附件:评分方法

商务技术评分(80分)

序号

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1

企业信用及监督评价

2

在“信用中国”和“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无不良记录,得2分;有得0分。(以网站信息的“监管、监督检查公告”内容为依据,提供自我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

管理体系认证

7

同时获得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反贿赂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招标代理规范体系认证,每项得1分,共7分。注:需同时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和打印网站(http://cx.cnca.cn/)公布的链接信息资料,如公开信息中无法查询或与公开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分。

3

代理机构资质

6

提供下列网站的代理机构操作界面截图或网站备案截图:

1.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备案得2分,否为0分;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得2分,否为0分;

3.在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广东省教育部门政府采购管理平台备案登记备案得2分,否为0分。

4

聘请法律顾问情况

5

企业聘任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有得5分,无得0分。(提供有效的企业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5

项目组人员

13

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

1.本科或以上的,得2分;具备大专学历,得1分;其他得0分。本项最高得2分。(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

2.拟派项目负责人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经验7年及以上的得2分,5—7年(不含7年)得1分,3—5年(不含5年)的得0.5分,不足3年得0分。(提供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

3.取得中级或以上职称(经济类、工商管理类、工程类)3年及以上的得2分,2-3年(不含3年)得1分,不足2年的,不得分。(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4.取得招标师资质证书同时具备评优个人奖项的得1分;其他0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5.取得中级招采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证书得1分;其他0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注:本项最高得8分。

连续从事采购代理业务5年及以上仍在岗的员工且具有政府采购培训证书的:以5人为基础,每增加1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5分。少于3人不得分。

注:提供社保证明及政府采购培训证书等相关材料。

6

同类项目服务经验

16

2020年以来具有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辅材料项目的服务经验,每个项目得2分,最高得16分。(以项目委托协议或财政媒体招标公告为准,)

7

专家库设置

5

服务供应商拥有自建或共享的专家库,且有专家抽取系统得5分;否则为0分。(提供相关专家库截图或合同或发票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完善者不得分)

8

采购代理的服务方案(包括工作内容、流程、实施、履约承诺)

10

针对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对采购代理的服务方案进行评价:

1.工作内容描述准确、工作流程详细清晰和分析到位、服务方案完全符合采购人情况,人员保障充足、履约承诺详细具体,评定方案为优,得10分;

2.工作内容描述较准确、工作流程内容较多、服务方案大部分符合采购人情况,人员保障较充足、履约承诺较详细,评定方案为良,得5分;

3.工作内容描述部分准确、工作流程内容一般,人员保障基本达标、履约承诺一般,评定方案为中,得3分;

4.工作内容描述含糊、工作流程不明确、人员保障不够充足、履约承诺粗糙,评定方案为差,得1分;

5.未提供,得0分。

9

采购项目档案管理

6

根据服务供应商提供的体现档案管理是否健全的图片资料情况综合评定:

1.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及资料完备、有专门人员管理和专门档案库房,得6分;

2.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及资料良好、有专门人员管理和专门档案库房,得4分;

3.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一般、有专门人员管理、专门档案库配备一般,得2分;

4.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简单、无专门人员管理、库房配备简单,得1分;

5.未提供,得0分。

10

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10

根据服务供应商对委托的招标代理业务,进行评价:

1.有详细、周全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控制措施和风险措施,措施合理、具很好操作性,得10分;

2.质量保证措施、进度控制措施较为齐全完善,风险措施较合理、具较好操作性,得7分;

3.质量保证措施、进度控制措施和风险措施一般,不够合理、不具有操作性,得4分;

4.未提供,得0分。

报价部分

20分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标准费率下浮_____% 收取。

  五、其他事项

  如对本次采购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广州市花都区教师发展中心(地址:花城街天贵北路与杜鹃三街交界口)

  联系人:夏老师,朱老师

  联系方式:020-86898995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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