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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24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05 11:57    文章来源: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 字体:   】  访问量: -

各申请人:

  2024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现将领取证书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2024年上半年第二阶段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认定通过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1.选择自取方式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8月6日至8月13日(休息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毕业证原件;社会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选择邮寄方式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将于2024年8月5日前邮政快递寄出,采取到付形式,请关注和保持电话通畅。

  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由广州市教育局认定,通过人员名单和证书发放时间、地点请关注广州市教育评估中心”微信公众号和“广州市教育局官网发布的信息

  三、鉴于2024年应届毕业生已离校,如原来选择了自取(不符合邮寄)的,现可以申请改为邮寄方式,于2024年8月30日前在【金山表单】https://f.wps.cn/g/RY1EznKe规范填写教师资格邮寄信息,经我办统一审核通过后由邮政快递寄出。

  四、自取方式的领取地址是: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33号310室;咨询电话:020-36898895。

  特此通知。

  附件:花都区2024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xlsx

  广州市花都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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