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花都教育”微信公众号代运营服务比选公告
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确保采购活动依法规范、公开透明、高质高效实施,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拟向社会公开采购“广州花都教育”微信公众号代运营服务。本项目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服务优质高效的新媒体运营公司,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采购内容及预算
二、总体要求
(一)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二)供应商应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
三、采购需求
(一)服务需求
1.中标供应商安排专业的记者、编辑采集和编发采购人单位的新闻信息。
2.公众号内容原则上每年更新400条,内容形式不限,可包括文字、图片、声音、视频、H5等形式,发布时间为每次推送日的17:00—18:00。若有特殊情况,可临时调整。
3.对于“广州花都教育”微信公众号推送的部分优质信息,中标供应商有权在相关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上进行推送。
4.中标供应商通过运营,使采购人单位公众号粉丝量增加。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方式
(1)服务期:2024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2日
(2)服务地点:中标人自行安排完成服务地点。
2.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
(1)项目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分两次(每半年一次)向中标供应商支付本项目费用。
(2)凭以下有效文件原件由采购人支付货款:
①合同;
②与服务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③项目服务方案。
四、供应商资格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其他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响应文件
(一)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9月18日18:00前向我单位提交纸质比选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投送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公益路33号区政府综合大楼8楼办公点),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20-36889019。
(二)参加比选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资格审查文件(供应商符合“四、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材料);
(2)服务方案;
(2)报价(含税)。
注:参加比选供应商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供应商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六、评审办法
(一)资格审查。
我单位组成比选小组,按照公告要求对参与比选的供应商提交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二)综合评审
比选小组根据《评分方法》(附件)的评分标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评审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评审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
七、其他事项
如对本次采购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咨询: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公益路33号区政府综合大楼)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方式:13726893211 36898100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4年9月12日
附件:
评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