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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4年科普项目服务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29 16:30    文章来源: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 字体:   】  访问量: -

  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确保采购活动依法规范、公开透明、高质高效实施,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拟向社会公开采购青少年科技教育项目——《汽车智能制造实践活动》承办服务。本项目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服务优质高效的供应商,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采购内容及预算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

(元.人民币)

服务对象

服务期限

青少年科技教育项目——《汽车智能制造实践活动》承办服务

250,000.00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二、总体要求

  (一)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二)供应商应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

  三、采购需求

  (一)最高限价

  人民币25万元(重要提示:请报价人充分考虑服务期内物价水平及人员薪金的调整因素。服务期内,本项目服务费不作调整),具体分项如下:

序号

名称

最高限价

(单位:万元)

合计

(万元)

1

交通及食宿费

6

25

2

专家劳务费

0.6

3

外协劳务费

3.25

4

场地使用费

3

5

材料器材费

7.5

6

信息资料费

2.25

7

其他

2.4

  (二)采购范围

  1.采购内容

  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承办青少年科技教育项目——《汽车智能制造实践活动》承办服务。

  2.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3.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4.活动内容要求

  活动人数300人,分3批次完成,每批次活动时间两天一夜。

  (1)活动前期

  做好活动开展前参赛人员信息收集、各区参加人员的接送和食宿安排、场地安排(含现场其他物资准备)、实施内容的设计、线路安排、专家和工作人员安排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2)活动期

  ①做好活动期间的各项工作(含人员安全保障、活动内容间的衔接、现场工作人员的协调沟通、摄录活动过程等),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②邀请专家评委对活动进行授课或指导。

  (3)活动后期

  综合汇总数据资料、协助活动证书制作、宣传报道、视频后期效果制作、制作项目质量实施评价资料等服务保障事项。

  5.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

  (1)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间接受采购人的订单并按订单完成服务,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报账结算。

  (2)凭以下有效文件原件由采购人支付合同款:

  ①合同;            ②与服务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③活动方案;         ④项目实施质量评价材料。

  (3)本合同项下服务费用来源为财政拨款,采购人的付款时间以财政拨付时间为准,采购人因财政审批、结算、供应商延迟开票等原因延迟付款的,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四、供应商资格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具备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规定的从事本项目服务的资质,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其他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响应文件

  (一)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0月8日18:00前向我单位提交纸质比选响应文件(注:现场提交资料,不接收快递)。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公益路33号区政府综合大楼8楼办公点),联系人:石冬 ;联系电话:020-36889019。

  (二)参加比选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资格审查文件(供应商符合“四、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材料);

  (2)服务方案;

  (3)报价(含税)。

  注:参加比选供应商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供应商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六、评审办法

  (一)资格审查。

  我单位组成比选小组,按照公告要求对参与比选的供应商提交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二)综合评审

  比选小组根据《评分方法》(附件)的评分标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评审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评审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

  七、其他事项

  如对本次采购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公益路33号区政府综合大楼8楼办公点),联系人:石冬 ;联系电话:020-36889019。

  附:《评分方法》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4年9月29日

  评分方法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价格

取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报价×20,如此类推,算出所有响应供应商的价格评分。

20

2

同类业绩

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20分,最高得40分。

注:需附上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复印件作为业绩评价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40

3

服务方案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总体服务计划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1)项目方案完整详实、针对性强、响应程度好,优于采购人需求,得30分;

(2)项目方案较为完整、针对性较强、响应程度较好,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得20分;

(3)项目方案不够完整,针对性一般,响应程度一般,采购人需求有部分不满足,得10分;

(4)项目方案不完整,缺乏针对性,响应程度差,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得5分;

(5)其他情况或不提供不得分。

30

4

进度安排、项目过程保障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进度安排、项目过程保障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工作进度能做到事前有方案、事中有监管、事后有评估,安排合理,项目过程有详细质量保障措施的,得10分;

工作进度基本能做到事前有方案、事中有监管、事后有评估,安排较合理,项目过程有较详细的质量保障措施的,得6分;

工作进度不能做到事前有方案、事中有监管、事后有评估,安排合理,项目过程质量保障措施一般的,得3分;

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10

合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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