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展示与宣传设计与制作项目综合比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实验区暨广东省 2022 年教育信息化教学实践共同体项目“以数字化资源推动城乡教、研、评三位一体,促教师专业发展实践共同体”成果展示与宣传设计与制作。
(二)预算金额:58000.00元
(三)项目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四)采购内容:1.拟拍摄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建设短视频 1部,时长约5分钟;2.设计印刷案例画册 100 本;3.设计制作6块独立展板。4.以上工作不限于一个拍摄场地和展板展出场地,需包含差旅、运输费、安装费等一切费用。
(五)交货期:20天
(六)付款条件:项目交货验收后,10天内支付100%合同价款
(七)质保期:1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至磋商截止之日前6个月以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二)其他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响应文件
(一)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0月20日18:00前向我单位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公益路33号区政府综合大楼6楼办公点,联系人:石冬;联系电话:020-36889019
(二)参加响应的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资格审查文件(供应商符合“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2.报价(含税)
3.其他响应内容
注:参加响应供应商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供应商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四、评审办法
(一)我单位组建评审小组,按照公告要求对供应商提交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二)评审小组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按评分方法统计得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五、评分方法
六、其他事项
如对本次采购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联系人:石冬;联系电话:020-36889019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4年 10 月 14 日